关于做好四川大学2016年困难在职教职工慰问工作的通知

15.12.2016  18:34
各部门工会:   2016年困难在职教职工的慰问工作即将开始,请各部门工会认真做好调查、核实、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1. 家庭月人均生活保障低于2016年成都市社会生活保障最低标准500元的在职教职工。   2.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2016年成都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的在职教职工。   3. 患大病、重病及长期患病,致使家庭生活困难的在职教职工。   4. 因意外重大不幸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在职教职工。   5. 有特殊困难的外聘员工会员。   二、工作程序   1. 请各部门工会在校工会网页上下载《2016年四川大学困难在职教职工登记表》(附件1)和《2016年四川大学困难在职教职工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 附件1由申报者填写,附件2由部门工会汇总后填写。   2. 请各部门工会按照规定对申请困难补助的人员进行审核,并向本单位党政领导汇报、工会主席签字、单位盖章后于12月22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交到校工会组建科(406室),同时将电子版用QQ发送到组建科。   3. 校工会对上报情况进行整理分类、审核。   4. 教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和学校相关部门讨论确定。   5. 发放慰问金。   联系人员:陈荣  张杰   联系电话:85460716      附件1:2016年四川大学困难在职教职工登记表    附件2:2016年四川大学困难在职教职工申报情况汇总表                                           四川大学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