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2016年困难在职教职工的慰问工作即将开始,请各部门工会认真做好调查、核实、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1. 家庭月人均生活保障低于2016年成都市社会生活保障最低标准500元的在职教职工。
2.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2016年成都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的在职教职工。
3. 患大病、重病及长期患病,致使家庭生活困难的在职教职工。
4. 因意外重大不幸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在职教职工。
5. 有特殊困难的外聘员工会员。
二、工作程序
1. 请各部门工会在校工会网页上下载《2016年四川大学困难在职教职工登记表》(附件1)和《2016年四川大学困难在职教职工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
附件1由申报者填写,附件2由部门工会汇总后填写。
2. 请各部门工会按照规定对申请困难补助的人员进行审核,并向本单位党政领导汇报、工会主席签字、单位盖章后于12月22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交到校工会组建科(406室),同时将电子版用QQ发送到组建科。
3. 校工会对上报情况进行整理分类、审核。
4. 教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和学校相关部门讨论确定。
5. 发放慰问金。
联系人员:陈荣 张杰
联系电话:85460716
附件1:2016年四川大学困难在职教职工登记表
附件2:2016年四川大学困难在职教职工申报情况汇总表
四川大学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