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种子站关于安排2017年四川省水稻新品种生产试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我省水稻新品种区域试验结果,经研究决定组织2017年我省水稻生产试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试品种和承担单位
2017年我省水稻生产试验共设置3个试验组别,5个试验组次, 22个(不含对照)参试品种,33个试验点次。(参试品种及供种单位见附件1、承担单位及执行人员见附件2)
二、种子提供和接收要求
试验种子由我站集中收取、分装,试验品种采用实名制。
承试单位执行人员在领取种子时认真核对种子袋中品种的个数,检查是否有重名的品种,播种后应保留种子包装袋,以备复查。
三、试验设计与管理
(一)试验田选择
应选择具有当地水稻土壤代表性、肥力水平中等偏上、排灌方便、形状规正、大小合适、肥力均匀的田块。试验田前作应经过匀地种植,秧田不作当季试验田。
(二)试验设计
同一组试验应在同一田块进行,随机区组排列,2次重复,大区面积0.25亩。若同一组试验不能安排在同一块田,可以按照每个重复安排在同一块田。
(三)栽培管理
1、播种:按当地正常生产季节适时播种,同一组试验所有品种同期播种;应按当地大田生产习惯确定合适播种量;种子催芽前应作消毒处理。
2、移栽:生产试验一般采用播种移栽方式,要求与区试相同;也可以按照当地普遍采用的其他种植方式(如直播、抛秧等),用种量及密度应按当地大田生产习惯确定。同一组试验所有参试品种同期移栽,其栽插规格相同,每穴栽插谷粒数(1粒谷或2粒谷秧苗)应一致,移栽后及早进行查苗补缺。
3、保护行设置:试验四周应设置保护行,保护行不少于 4 行,种植对应大区品种。大区间、大区与保护行间间距不大于 33.3cm(1 尺)。
4、其他事项:整个试验期间治虫不治病;不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施肥水平中等偏上,切忌偏高或偏低;注意防止鸟、鼠、禽、畜等对试验的危害;田间管理要及时,同一组试验的同一项管理措施要在同一天内完成,若不能完成的,至少同一重复要在一天内完成;其他栽培管理措施按当地大田生产习惯。
四、观察记载和结果报送
(一)观察记载
生产试验不查苗需考种。按照本试验实施方案、《水稻品种试验观察记载标准》及《四川省水稻生产试验记载本》的要求进行观察记载、室内考种 、全区收获测产等。
(二)结果报送
各试验点务必专人负责试验,确保试验过程和试验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及时将书面总结(生产试验记载本)在10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Email:[email protected]),以便进行数据汇总分析。并将书面总结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我站(地址:成都市玉林北路5号,四川省种子站,收信人:韩友学、何芳,邮编610041,电话028-85588170)。逾期将不予汇总。
五、特性鉴定
鉴定项目及承担单位见附表3。
六、其它事项
1、有关试验信息将及时在“四川省种子站网http://www.sczyw.com”上发布,请有关单位和人员注意上网查询。
2、试验期间如发生明显影响试验结果的意外事故,试验点应在7日内电告、10日内函告我站,说明事故发生经过、发生原因、采取的措施以及对试验的影响,并提供相关图片、影像等资料。
3、试验期间将组织水稻专委会委员对试验实施情况和品种表现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考察, 对试验质量和品种表现进行现场评价。
4、我站将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选育单位代表,开展生产试验品种田间现场收打实收测产工作。
附件:1.2017年四川省水稻生产试验承担单位及执行人
2.2017年四川省水稻生产试验参试品种及供种单位
3.2017年四川省水稻生产试验特性鉴定承担单位
四川省种子站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