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四川省专利奖的通知
川知发〔2015〕52号
各市(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省直有关部门、相关单位:
四川省专利奖已组织评选二届,有83项专利获奖。现根据《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川办发[2013]18号)和《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实施细则》(川知发〔2013〕99号),将申报2015年四川省专利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四川省行政辖区内于2015年3月31日前(含3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专利,符合《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申报条件,以及第十二条规定的专利和企事业单位,可申报四川省专利奖。
二、申报推荐
市(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省直有关部门,组织本辖区(系统)内的申报推荐,按照《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对申报单位提交的《四川省专利奖申报书》及相关证明等附件材料进行审查,在申报书上签署推荐意见,择优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申报专利,并填写申报专利汇总表(附件2)和推荐函(附件3)。
三、申报时间
6月20日前,各推荐单位统一把推荐材料、申报材料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实施细则》和本通知的要求,填报《四川省专利奖申报书》(附件1),准备有关附件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形成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
同时,准备与申报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每个申报专利一个文件夹,以“市州(部门)名+申报单位名”命名;申报书为word文档格式,以“申报单位名+专利名称”命名。
2.推荐单位应报送加盖公章的申报专利汇总表、推荐函纸件各一式两份及对应电子文档一份及相应的申报材料。
3.原则上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年度只申报一项专利。
4.申报单位应对填写的材料认真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本通知及其附件请从http//www.scipo.gov.cn/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告栏下载。未尽事宜请与省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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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10041
联系人:李明、唐湘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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