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农民负担显著下降
2014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积极探索,农民负担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涉农价格收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进一步规范,强农惠农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据全省农业部门统计,2014年全省农民承担费用显著下降。
一、政府补贴稳定,农民承担下降
2014年,全省农民承担各种费用39.34亿元,汇总人口人均58.08元,比上年减少10.96%。其中:上交集体各种款项15109.2万元,村民筹资和以资代劳178078.3万元,农业生产性收费31765.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53158.1万元,农村义务教育收费14278万元,罚款549.1万元,集资摊派499.8万元。全省粮食直补资金6.53亿元、农资综合补贴61.81亿元、良种补贴10.49亿元、农机购置补贴10亿元,合计88.83亿元,农民人均131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一事一议规划,筹资代劳下降
2014年,全省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15975个,比上年减少7.4%,占汇总村数的33.2%,建设村级公益事业项目17838个,比上年减少10.5%,主要用于道路和水利建设。一事一议筹资53571.5万元,以资代劳金额124506.8万元,合计178078.3万元,继2013年首次下降之后较上年再减少18.3%。财政奖补资金25.26亿元,比上年减少5.4%。省上集中安排部分财政奖补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是普惠性一事一议项目和奖补资金减少的因素之一。
三、社会负担减少,医疗投入加大
2014年,社会负担合计168485万元,比上年减少5.51%。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153158.1万元,比上年减少3.9%;农村义务教育收费14278万元,比上年减少20.9%;罚款549.1万元,比上年增加49%;集资摊派499.8万元,比上年减少12.9%。全省农民合作医疗缴费426335万元,比上年增加25%。增加原因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调整,个人缴费和国家补贴标准提高、报销比率调整,农民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