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故意杀人放火案23年后再审 检辩一致认为:陈满无罪

30.12.2015  12:01

12 月29 日,52岁的陈满在海口市琼山区法院上庭接受再审。

12月29日,陈满大哥大嫂表示对庭审过程满意。

陈满母亲王众一接听海南来电。  刘彦谷摄

12月29日晚6点30分,浙江省高院在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再审陈满案。在超过4个半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当庭宣布: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复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庭将择日宣判。

或许是机缘巧合,或许是有意安排,23年前的1992年12月28日,在海口做装修生意的四川人陈满,因涉嫌杀人罪被原海口市振东公安分局羁押收容审查,从此失去自由。23年过去,即他服刑第24年头的第一天,这起被律师界称为“最高检抗诉无罪第一案”的疑案,由最高院启动再审程序,并指定浙江省高院于12月29日下午两点,在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现场最后陈述时,29岁失去自由,今年已52岁的陈满说,“我坚信,法律一定会还我清白!”

庭审现场

陈满驼着背,不时咳嗽“坚信法律会还我清白”

下午两点,琼山区法院大法庭右前门打开,两名法警带着陈满,走了进来。陈满上身穿的黑色休闲装,脚上布鞋,看上去都是新的。

从门走向被告席,大概五六米,陈满步伐有点快,前后不到一分钟时间,便来到了被告席。其间,陈满始终低着头,面无表情,没朝旁听席侧望过一眼。

陈满站在被告席,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旁听席看过去,发现陈满的背驼得有点厉害。旁听席上,陈满一名同学低声说:“真的已经是一个小老头了。再也不是当年留着长发、穿着喇叭裤,很阳光很酷的陈满了。”

法槌落下,审判长开始向陈满发问,回答提问时,陈满声音很小,还不时伴着咳嗽声,语速也比较快。

大嫂李宇琪坐正身子探着脑袋望向被告席上的陈满,眼睛里满是泪花闪闪。从陈满进门的那一刻起,大哥大嫂的目光就一直落在他的身上。

在发问讯问环节,刚开始时候,辩护律师易延友向法庭提出能不能让陈满坐下。审判长回答说,会考虑的。

法庭辩论中,陈满进行自我辩护时声音哽咽,情绪显得有些激动,提高声音说,“为什么我要申诉,因为我是被冤枉的,我相信正义。”

陈满在做最后陈述时说,“我没有杀人也没有放火,这是不辩的事实。我坚信法律一定会还我清白。”

庭审在4个半小时后结束,陈满被法警带离法庭时,他朝旁听席望了一眼,像是在寻找谁,但很快又扭过头去,走出了法庭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