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到2018年原则上不再保留强制性地方标准

21.07.2016  11:07
核心提示:省政府日前印发《深化标准化改革服务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改革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建立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改革服务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政府日前印发《深化标准化改革服务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要改革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建立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方案》提出,要全面清理强制性地方标准,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对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确需强制的,按照国家的规定提出制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建议。据省质监局标准化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现有强制性地方标准34项,目前正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清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中明确按照或暂时按照现有模式管理的领域外,到2018年我省原则上不再保留强制性地方标准。

  针对我省现行推荐性地方标准交叉、重叠,管理不够规范,滞后产业发展等情况比较突出的问题,《方案》从三方面对改革推荐性地方标准管理进行了部署,让标准成为质量“硬约束”:加大复审力度,对标龄超过5年的标准分期分批集中复审;加强标准制修订过程管理,强化立项评估、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环节的监督和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开展标准评估评价试点,推动解决标准贯彻实施、落实落地和信息反馈问题。今年,我省将在农业行业率先开展试点,探索建立地方标准实时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推动地方标准有效实施,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工业和服务业,力争用3年至5年的时间在一、二、三产业重点领域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