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院2014年单独招生方案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系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持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招收具有一定职业技能或特长的学生,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经四川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2014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为了保证顺利完成招生录取工作任务,特制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方案。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报名录取组:制定单独招生方案,牵头组织单独招生宣传,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考生总成绩汇总、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文化考试组:负责文化考试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文化考试成绩。
面试测试组:负责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的题目设计制作、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组织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以及专利展示演示或科技创新证明材料答辩。
后勤保障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安全财务组:负责考生身份核准、考试面试测试与录取现场秩序、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收费、工作款项保障。
纪检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录取原则
学院制定公布单独招生方案,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按规则考核、按程序录取考生,确保单独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4年单独招生共投放招生计划515名,其中:普通类190名,中职类155名,特长类170名。
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名额另行公布。
(一)普通类、中职类招生专业、计划
序号 | 专 业 | 科 类 | 普通类 计划(名) | 中职类 计划(名) | 学费 (元/学年) | 备注 |
1 | 数控技术 | 理科中职兼收 | 5 | 15 | 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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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理科 | 20 | / | 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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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理科中职兼收 | 5 | 15 | 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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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中职 | / | 10 | 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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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理科中职兼收 | 10 | 20 | 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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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盾构施工技术 | 理科 | 10 | / | 5500 | 身高175CM以下男生报考 |
7 | 铁道工程技术 | 理科 | 10 | / | 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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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 理科中职兼收 | 20 | 15 | 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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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理科 | 15 | /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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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梯工程技术 | 理科 | 20 | / | 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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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 理科 | 15 | /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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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城市管理与监察 | 文理兼收 | 10 | / | 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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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物业管理 | 理科 | 10 | / | 3700 | 参加技能测试 |
14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文理中职兼收 | 10 | 20 | 4100 | 参加技能测试 |
15 | 应用英语 | 文理兼收 | 10 | / | 3700 | 参加技能测试 |
16 | 软件技术 | 中职 | / | 50 | 7000 | 参加技能测试 |
17 | 水利工程施工技术 | 理科 | 10 | / | 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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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工程地质勘查 | 理科 | 10 | / | 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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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工程测量与监理 | 中职 | / | 10 | 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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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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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 | 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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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单独招生专业学院根据系部设置统一安排在德阳校区或成都校区(青白江)就读。
2、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意见,3月7日学院对个别专业招生类别及计划作调整。
(二)2014年特长类项目与招生计划
序号 | 特长类别项目 | 科 类 | 招收人数(人) | 备注 |
1 | 足球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14 | 限报男生 |
2 | 篮球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20 | 男女各10人 |
3 | 羽毛球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12 | 男女各6人 |
4 | 乒乓球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6 | 男女各3人 |
5 | 桥牌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8 | 男女各4人 |
6 | 健美操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12 | 男女各6人 |
7 | 田赛项目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15 | 男女不限 |
8 | 径赛项目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15 | |
9 | 器乐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10 | |
10 | 声乐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15 | |
11 | 舞蹈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15 | |
12 | 播音主持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8 | |
13 | 戏剧表演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4 | |
14 | 摄影、书法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6 | |
15 | 技能 | 中职 | 5 | |
16 | 科技创新 | 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 5 | |
| 合计 |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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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特长特别突出(特长成绩优异)的考生 ,经学院批准可选择学院当年招生的专业就读。
四、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类考生。
(二)报考条件
1、普通类、中职类考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
2、特长类考生:除满足第1项报考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技能:中职在校阶段,职业技能拔尖,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职业技能比赛名次者。
(2)科技创新: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发明奖或国家专利证书者,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
(3)体育: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在市(州)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省级(含)以上比赛名次者。
(4)文艺
器乐:获得业余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县级比赛名次、或市(州)级及以上荣誉表彰奖励者。
声乐:有科学发声方法和较好演唱功底,能够完整演唱中外艺术作品。
舞蹈:获得中国舞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县级比赛名次、或市(州)级以上荣誉表彰或奖励者(仅限中国古典舞和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
播音、主持: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发音器官无疾病,听力正常,无色盲,无夜盲;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cm。
戏剧表演:听力正常,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及皮肤病。
(5)摄影、书法: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比赛奖项者,或有作品在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图书发表。考生无色盲、色弱。
五、报名、审核
1、 考生应于 2014年3月29日9:00至4月7日17:30,登录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 www.scatc.net 或www.scac.edu.cn)“2014年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准确提交考生报名信息, 并确认 。
2、考生在报名时,从普通类、中职类、特长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
普通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填报软件技术、物业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和应用英语四个专业的考生均参加文化考试和所填报专业的技能测试。
中职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所填报专业技能测试。
特长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特长测试(科技创新考生进行专利展示演示或科技创新证明材料答辩)。 选择特长测试的考生,须选填特长测试项目。
3 、 考生在网上填报专业志愿,每名考生仅限填报一个专业。 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得更改。
4、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考生登记表》,由所在学校审查、签字盖章。
5、2014年4月上旬,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6、2014年4月11日(周五)8:30—17:00, 考生本人 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所在学校审查签字盖章的《考生登记表》和符合报名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到学院,交报名录取组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取得考试资格。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7、考生现场交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1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
8、通过审核的考生需签订《考生承诺书》和《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录取组收《考生登记表》和《考生承诺书》。
六、考核
1、考生持2张本人近期1寸蓝底照片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文化考试小组收《诚信考试承诺书》,发放《2014年单独招生准考证》。
2、4月11日(周五)15:00至17:30,考生可以持《2014年单独招生准考证》熟悉考场。
考试地址(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3 、 所有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普通类考生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中职类考生以及 填报软件技术、物业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和应用英语四个专业的考生 参加技能测试,不再参加综合素质面试;特长类考生参加特长测试、专利展示演示或提供科技创新证明材料。
4 、 考试
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总分
类别 | 文化考试 | 综合素质面试 | 特长测试 | 技能测试 |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
普通类 | 100分 | 100分 | 100分 | 100分 | / | 300分 |
中职类 | 100分 | 100分 | 100分 | / | / | 300分 |
特长类 | 100分 | 100分 | 100分 | / | 300分 | / |
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2014年4月12日(星期六) | 9:00-11:30 | 文化考试 |
2014年4月12日(星期六) | 13:00-18:00 | 综合素质面试、技能测试 |
特长测试 |
(1)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
普通类 、 中职类和特长类考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每科满分100分,三科满分300分。
2)文化考试命题范围
文化考试命题依据:四川省当年颁布的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职考试大纲。
3)考试形式:统一命题,闭卷笔试。
4)试题密级:机密。
5)考试实施: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14年单独招生准考证》按时参加文化考试。 凡未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 综合素质面试
1)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普通类 (不包含技能测试类专业) 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2)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下简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观察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基本素质、职业倾向意愿、举止仪表、语言交往能力、应变能力。
中职类考生和 填报软件技术、物业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和应用英语四个专业的考生 技能测试内容为相应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内容。
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3)特长测试
1)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特长类考生进行特长测试,对科技创新类特长考生只进行专利展示演示或科技创新证明材料答辩。
2)特长测试成绩(以下简称“特长成绩”)满分为300分。
3)特长测试内容:考生在报名时所填报项目的相应内容。
科技创新考生展示演示或答辩内容:专利现场展示演示,或提供科技创新证明材料并进行答辩。
5、评定成绩
(1)2014年4月12日, 面试测试小组按照 报名录取组提供的考生成绩数据库格式汇总面试成绩或特长成绩,交报名录取组。
(2)2014年4月13日,文化考试小组负责各科评卷、统分工作。
(3) 2014年4月14日,文化考试小组 按照 报名录取组提供的考生成绩数据库格式汇总文化考试成绩,交报名录取组。
(4)2014年4月14-15日,报名录取组 汇总考生成绩。
6、考生查询成绩
2014年4月16日在学院门户网站开通“考生查询成绩系统”,考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准考证号查询自己的成绩。
考生成绩不另行公布。
7、考生查分
对成绩有疑问要求查分的考生,应于2014年4月17日15:00前到学院报名录取组,凭《2014年单独招生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 逾期不再办理。
文化考试小组和面试测试小组负责统一查分,查分结果2014年4月18日交由报名录取组通知考生本人。
8 、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免试申请。学院认定符合条件者,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并呈省级主管部门报教育部备案。
七、录取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1、2014年4月18日,报名录取组根据考生的成绩,按照普通类、 中职类 考生按专业分别划线录取,特长类考生按类别、分项目分别划线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1) 普通类(不包含技能测试类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为普通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专业确定普通类考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报名录取组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考合格的普通类考生中,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 中职类、技能测试类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分专业确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报名录取组在达到文化考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且政考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体检信息,分专业按照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3)特长类
文化考试成绩与特长测试成绩相加为 特长 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分类别项目确定特长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报名录取组在达到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且政考合格的特长类考生中,根据考生体检信息,分类别项目按照特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特长特别突出(特长成绩优异)的考生,经学院批准可以选择学院当年招生的专业就读。
2、2014年4月19-25日(7天),报名录取组将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
3、2014年4月26-27日,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报名录取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 。逾期不再办理。
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职招生考试 。
4、 特长特别突出(特长成绩优异)的考生确定专业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5、2014年4月29日前,学院批准拟录取名单。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录取名单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6、2014年5月中旬,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7、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学院根据系部设置统一安排在德阳校区或成都校区(青白江)就读。
单招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和中职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八、特别约定
单招考生签署《考生承诺书》和《诚信考试承诺书》。学院单独招生考生须承诺:单招录取学生“不申请转专业,也不转入其它学校”。
九、郑重声明
1、除本方案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院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2、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十、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1、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 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一、本方案报四川省教育厅核准备案。本方案如有调整,以四川省教育厅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
十二、本方案由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1 、招生就业指导处 :0838-2651788,2651228,2652947(传真)
2 、体育教学部 (体育特长类):0838-2658458
3 、学院团委 (器乐、声乐、舞蹈、戏剧表演):0838-2652754,2650655
4 、学院宣传部 (播音、主持、摄影、书法):0838-2652471
5 、科研处 (科技创新类):0838-2653027
6 、信息工程系 (软件技术专业):028-89339208
(二)监督电话 (纪委办公室、监审处):0838-2653977,2651960,2655533
(三)学院地址(德阳校区) :四川省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 邮政编码:618000
(四)学院门户网站: http://www.scatc.net
http://www.scac.edu.cn
(五)招生就业官方微博: http://t.qq.com/scatcz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