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生注意事项
亲爱的考生:
欢迎参加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为了你顺利参加考试,请注意以下事项:
考试手续办理流程:资格审查合格→办理、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一、考试手续办理
1、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
(1)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生登记表》;
(2)报考特长测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处提交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的原件,学院收取复印件一份;
(3)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考生交本人一寸蓝底证件照片2张,办理准考证;熟悉考场。
3、考生需要修改个人基本信息的,请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填报错误的请出具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考生号填报错误的请到当地招办复印高考报名表,并由当地招办盖章。
特别提醒:专业和面试方式一经填报,不能够更改。
二、特长测试须知:
参加器乐、声乐、舞蹈、戏剧表演特长测试的考生,需要展示才艺的,请自备相关乐器、工具或道具等。
参加摄影特长测试的考生,请自备摄影器材等工具。
参加科技创新类特长测试的考生,请自备相关证书、材料以及模型等。
三、时间、地点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事项 | 地点 |
2015年4月10日 | 8:30-17:30 | 资格审查、办准考证等 | 招生就业指导处一楼大厅 |
2015年4月11日 | 9:00-11:30 | 文化考试 | 地点另行通知 |
2015年4月11日 | 13:00-18:00 | 综合素质面试、技能测试 | |
特长测试或专利展示 |
四、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等相关手续须由考生本人办理。
(二)考生不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由本人负责。
(三)考生以虚报或伪造、变造报名资格材料取得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经查实后,由学院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和当年普通高考、对口高职招生考试资格。
(四)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由学院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和当年普通高考、对口高职招生考试资格;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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