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近4年半数消费维权案需法院强制执行
13.03.2014 12:24
本文来源: News.Sina.com.Cn
南都讯 记者王殿学 实习生 王安琪 发自北京 昨天,最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0-2013年人民法院维护消费者权益状况》白皮书。白皮书显示,近四年来接近一半的消费纠纷案件需要法院强制执行。据了解,这是最高法院首次在两会期间举行新闻发布会。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2010年—2013年,地方各级法院审理各类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民事案件48万余件,涉案标的总额达到人民币119亿元。
四年惩罚性赔偿超3亿元
白皮书显示,四年来,地方各级法院在消费者维权纠纷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总数为11637件,判决惩罚性赔偿的总额超过3亿元。
数据还显示,消费纠纷案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的案件比例达到55 .5%,对生效裁判的申请强制执行率为47.1%。
消费维权公益诉讼或有司法解释
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勇健介绍,刚刚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里规定了公益诉讼,最高法院民一庭也在研究消费领域公益诉讼的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个领域,公益诉讼维权是非常重要的方式。我们也打算通过司法解释或者是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就消费者维权的公益诉讼问题作出一些规定。但是,出台文件还需要进一步的调研论证。”张勇健说。
张勇健说,近年来陆陆续续发生了一些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使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产生心理恐慌,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纠纷案件也有上扬的趋势。最高法院将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妥善审理食品药品案件,并通过运用司法建议等手段,发挥好司法在构建公共安全体系中的作用,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原标题:近半消费维权案件 需要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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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2014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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