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河南高院为何1年半内3名党组成员出事

15.02.2016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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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是春节假期结束后上班的第一天,中纪委网站下午刊登消息:经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卫平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法制晚报》记者(微信公众号:观海内参guanhaineican)注意到,在今年2月2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离退休干部春节团拜会上,身为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卫平还出席了会议。

  值得注意的是,1年半不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有3位党组成员“出事”,另外两位分别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长根和党组成员谢德安。  

  曹卫平

  从1999年开始主管执行领域长达12年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曹卫平1957年4月出生,即将年满59岁,籍贯山西榆社。郑州大学政治系政治专业毕业,学士。

  1999年10月开始,曹卫平河南高法执行庭庭长,不到三年,他就升任执行局局长,并且明确为副厅级,又是不到三年,曹卫平于2005年5月成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2011年6月,出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法晚记者(微信公众号:观海内参guanhaineican)从他的简历发现,在任副院长之前,他在省高院主管执行工作将近12年。

  在今年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了省法院法警总队原总队长、安阳中院原常务副院长梁红照,新乡中院执行局原副局长王华磊因涉嫌收受贿赂分别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其中梁红照1990年从西北政法学院大学毕业后分配至省法院。1995年任执行庭综合组组长,2007年8月任执行局副局长,2009年12月任审监庭副庭长,在执行局工作时间长达14年。           

  据大河网报道,河南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召开,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会上表示,要对执行队伍存在的腐败严肃查处,“执行人员出现问题,不能只对该人员追责,执行局长和院长也要担责。不能只检讨或者写写检查,要追究其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甚至组织处分。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在2012年公开透露过,曾有落马执行法官交代,执行工作中有11种以上腐败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据《大河报》2010年7月21日报道,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新乡召开的全省司法拍卖改革会上曾表示,有群众戏言“拍槌一响,黄金万两”,对方通过法官弄那么多钱,肯定要给你一点。

  张立勇曾劝诫那些经不住腐蚀的法官,要赶快和对方割裂,该退钱退钱,有问题立即向组织交代。

   李长根

  高院工作仅半年 长期任职公安系统

  2014年11月6日被调查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长根是十八大后第一位落马的班子成员。

  公开简历信息显示,李长根,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焦作市武陟县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入党,长安大学(原西安公路学院)汽车系汽车运用工程专业毕业,大学文化,工学学士。

  据了解,从2000年至2006年,李长根一直在河南焦作市公安局担任要职。在此期间,李长根被誉为“河南第一虎”,与秦玉海两人有长达四年的密切合作,曾被外界认为是工作的“黄金搭档” 。  

  据悉,当年9月21日,秦玉海被带走调查,他从2004年1月到2013年2月任河南省公安厅厅长长达9年。秦玉海在河南主政公安工作期间,李长根一直担任其部下,与其长期共事。

  2004年秦玉海调任省公安厅工作以后,李长根随后升迁为河南信阳市公安局长、副市长,政法委书记。今年3月至4月李长根刚刚接任河南高院纪检组组长一职,并成为该院党组成员(副厅级)。

  有分析认为,李长根调到河南省高院工作仅仅半年多,被调查的直接原因是其在公安系统工作期间问题所致。

   谢德安

  违反组织原则和政治规矩

  据《廉政瞭望》杂志2015年1月报道,“记者日前从多个消息源获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谢德安已被停止职务,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5月27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免去免去谢德安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河南省高院的提请任免说明中提到,接省委组织部通知,谢德安同志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提请免职。

  据报道,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2015年5月30日发布的《中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中提到,“省委巡视组在对省法院开展专项巡视中,发现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谢德安同志严重违反组织原则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在深入了解的基础上,省委及时作出暂停谢德安同志党内职务、停职检查,并由省纪委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等组成工作组,对谢德安同志有关问题进行纪律审查的决定。

  通报还指出,通过认真反思,我们深刻认识到,虽然谢德安同志所犯错误主要是他个人无组织无纪律,但发生这一问题是有一定的土壤环境和条件的,省法院党组和全体班子成员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另外,在解决执行工作突出问题上,加强执行队伍自身建设,严把入口关,对不胜任工作的执行人员及时调离,没有执行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再承办案件。加大对滥用执行权违法办案、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统稿:黄杰

  文/记者 温如军(微信公众号:观海内参guanhaineican)

责任编辑:苏未然 SN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