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编写报送2015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状况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近日下发了《关于编写报送〈2015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状况报告〉的函》(食药监械监便函〔2016〕14号),要求各省局编写本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状况报告。现将我省的报告编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局根据《2015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状况报告框架》(见总局文件附件1)要求编写本市(州)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状况报告并填写上报本市(州)相关数据(见总局文件附件2中9个附表)。
二、省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及评审认证中心和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结合各自职能编写我省《2015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状况报告框架》中医疗器械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情况、监督抽验和不良事件监测及再评价情况等部分内容,省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及评审认证中心同时负责填写总局文件附件2的附表3中相关内容,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负责填写总局文件附件2的附表3、6中相关内容。
三、省局行政审批处负责编写《2015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状况报告框架》中行政许可备案部分内容,科技与宣传处负责编写广告审批部分内容,人事处负责编写监管能力建设情况部分内容,同时填写总局文件附件2的附表1、2中相关内容,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负责编写专项整治、舆情动态监测、投诉举报、产品召回、行政处罚情况等部分内容,同时填写总局文件附件2的附表7、8中相关内容。
四、请各单位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所编写内容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医疗器械监管处联系人:王治胜、杨丽斯
联系电话:028-86781785, 86781569
传真:028-86781785, 86781569
邮箱: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附件:
关于编写报送《2015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状况报告》的函.PDF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