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2015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17.12.2015  13:37

  2015年,华蓥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市畜牧食品局领导和广安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层层签订落实目标责任书,严防严控、依法监管,确保了全市2015年无食用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成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站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具体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动物卫生监督所实施;三是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各乡镇、街道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场、生猪运销户签订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221份;

  (二)、建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网络。一是在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增挂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牌子,监管站内设检测室;二是建立了市、乡镇(街道)、村三级监管网络;

  (三)、张贴举报公示牌。在各乡镇、街道畜牧站、生猪屠宰场、畜禽规模养殖场张贴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统一制定的《华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举报公示牌》,受理群众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举报。

   二、严格监管力度,确保畜产品安全

  (一)、做好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监管工作。一是2015年,对全市的兽药、饲料经营门市和畜禽养殖企业开展了兽药、饲料开展了集中专项整治行动4次,同时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依法对劲松牧业服务中心、裕乡兽药有限公司等兽药经销店和东云肉兔、三合肉牛、浙商畜牧等养殖场(户)投入品进行监管检查,在一家畜禽养殖场发现假冒劣质兽药三个品种,共147合(袋),并进行了收缴;二是2015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抽取猪肉、禽肉样品60个、鸡蛋样品6个,协助上级业务部门抽取饲料、兽药样品8个,用于兽药残留和违禁药品监测;三是抽取饲料样品1个、禽饮水样品1个、鸡肉1个送省农业进行无公害畜产品申报样品检测;四是对全市现有的无公害畜畜禽养殖场进行了清理、登记并上报。

  (二)、做好动物检疫工作。一是强化了动物产地报检工作。做好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提高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率,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2015年全市共检疫出栏动物 8.2万头(只),其中:猪7.1万头、牛0.3万头、羊0.8万只,产地检疫出证率达100%。二是做好屠宰检疫监管工作。市卫检所在定点屠宰场派驻了驻场检疫员,驻场检疫员严把屠宰检疫“五关”,坚决杜绝未经检疫、无有效检疫证明和无畜禽标识的动物进入屠宰场,对检出的病畜、病害肉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跟班作业,随宰随检,有宰必检。2015年全市共检疫屠宰动物8.78万头(只),其中:猪7.82万头、牛羊0.96万头(只),屠宰动物的受检率达到了100%,检疫出证率达到了100%,检出病害猪肉 650公斤(7头),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100%。

  (三)、做好“瘦肉精”检测。2015年在对全市养殖场(户)、定点屠宰场开展2次“瘦肉精”拉网式监测的同时,平时对养殖场(户)实行了定期和不定期按存栏量的3%抽样检测,定点屠宰场按5%抽样比例进行了检测,全市抽取检测样本6306个,经检测,全为阴性。

  (四)、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监管。一是对学校周边畜产品安全和14生猪定点屠宰场及120个肉品经营摊点进行检查,规范全市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贩运户进行了等级备案管理;三是溪口公路动物监督检查站坚持了24小时值班制度,防止了外疫传入。

  (五)、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一是2015年全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803头,无1遗漏,切实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二是做好养殖场、养殖小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电话申报制度;三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根据报告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其抽查面达到了30%以上; 五是杜绝了病死畜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六)、案件查处。2015年全年共查处动物卫生案件5起,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姚作章、陈启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