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喜获“2009-2012年创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12.12.2013  10:57
        为全面总结表彰各地和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推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成果,国家体育总局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期间对2009-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院荣获“2009-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这是我院首次荣获这一称号,也是四川省卫生系统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据悉,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表彰是群众体育领域内唯一经中央批准的表彰活动,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示范意义,是我国群众体育工作的最高荣誉。
        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将深入开展全员健身活动作为丰富医院文化内涵的有效途径,坚持服务职工、全员参与的原则,因企制宜地开展了丰富多彩、健康有益、职工喜闻乐见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极大地丰富和活跃了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了员工体魄,为职工健康生活、医院持续和谐发展创建良好人文环境。
        医院领导高度重视,把群众体育工作和党政其他工作同步规划、同步落实,在群众体育活动中率先垂范,对群众体育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物质支持和组织保障。在推进群众体育工作进程中,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年度预算近40万,为群众体育蓬勃开展提供了坚实保证;建立起了一支200多人的职工体育积极分子队伍,年年有新人充实到队伍里来,体现“我运动,我快乐”的精神。在自身求发展的同时,积极参加上级各项体育比赛,收获了2009年省直卫生系统职工健身运动会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团体总分第一,2011年省直机关工会系统气排球第一名等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