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的通知
巴中市、乐山市、眉山市、阿坝州和凉山州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药监督管理,适时排查农药安全使用隐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厅将组织巴中市、乐山市、眉山市、阿坝州和凉山州5个市州开展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15年7月-2015年12月。
二、抽查范围
巴中市、乐山市、眉山市、阿坝州和凉山州农药经销门店。
三、抽检品种和数量
(一)品种: 主要抽检2014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单制剂产品。抽样的品种为:百菌清、哒螨灵、稻瘟灵、毒死蜱、甲氰菊酯、联苯菊酯、三唑酮、三环唑。每个市州至少抽检5个以上品种。
(二)数量: 每个市州抽检50个样品。
四、任务单位
各市州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工作。其中,抽样工作由相关市州执法支队负责,检测工作由具备资质的相关市州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负责。
四川省农药检定所采取跟班学习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并对全省监督抽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五、抽样要求
采样及样品的包装、运输和贮存严格按照《商品农药采样方法》(GB/T 1605-2001)执行。
六、检测项目
检测农药产品中的有效成分。
七、抽检剂型及执行依据
详见附表1。
八、注意事项
(一)相关任务单位要确保依法开展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工作,保证监督抽查结果的合法合规性。
(二)对检测的农药产品,相关检测机构应依法出具规范的检验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市州执法支队。
(三)相关市州执法支队对不合格的农药产品,及时依法查处,查处情况和监督抽查情况及时反馈相关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
九、结果报送
各市州农业局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全年本辖区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结果及总结分析报告报送四川省农药检定所。四川省农药检定所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全省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结果及总结分析报告报送厅法规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中心)。总结分析报告应包括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情况和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结果报送联系人:万莉;联系电话:028-85505215;E-mail:[email protected]
附:1、抽检的农药剂型名称、执行标准和判定标准
2、2015年市(州)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3、2015年市(州)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查处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农业厅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