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成都乡镇街道要设环保机构
新一轮环保“组合拳”:第三方污染治理、黑臭河渠整治相继上马
本报讯(记者冉倩婷)近日,成都市针对环境保护工作打出新一轮“组合拳”。继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提出将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责任制、引入专业化第三方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试点后,9月4日,记者从成都市环保局获悉,该市将在2014年底前完成基层环保机构设置工作,在全域范围内实现基层环保机构建设全覆盖。此外,183条黑臭河渠的污水治理和清淤整治工作已于9月初全面铺开。
引入第三方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试点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提出,成都将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开发管理政策和绩效考核评价方法,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责任制。
在健全生态补偿制度方面,将探索纵向和横向相结合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推进龙泉山、龙门山等生态脆弱敏感区域实施生态移民。同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引入专业化第三方,开展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治理试点,推动形成产业升级和环境升级并重的发展模式。
根据《通知》,成都将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和重点环境风险项目的风险防控,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将加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做到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科学规范、有备无患。
年底前完成基层环保机构全覆盖
在统筹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方面,成都提出将建立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管理格局,加强乡镇和街道等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内将完成基层环保机构建设全域覆盖,2015年底前85%以上乡镇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成都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成都市的基层环保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制定完毕,将在全市乡镇、街道范围内实施。成都的基层环保机构主要职责分为四个部分:贯彻落实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环境保护有关监督、检查、发现、上报工作,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执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改进辖区环境质量;协助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环境安全。
此前,成都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曾透露,在郫县、新都等地已经试点乡镇环保所的基础上,成都市将在全市的多个重点乡镇探索建立由专人负责的基层环保机构,以确保“环保工作有专人抓”,实现“对于环保事件,能够第一时间介入并得到顺利解决”。
183条黑臭河渠9月全面动工整治
9月初起,成都市已经全面动工针对183条黑臭河渠的污水治理和清淤整治,年底前将完成主体工程,实现截污目标。“去年整了30条,今年计划整183条,明年还要整200条。”成都市环保局副局长张军介绍,去年底至目前,成都全市还清理整治排污单位8700多家,立案查处502家。
今年,成都继续实施主要河道跨界断面超标资金制度,1—7月,成都市扣缴各个区市县的超标资金1500多万,扣缴的钱则用于治水。
“我们还有一个杀手锏。”张军说,这个“杀手锏”即将水环境的容量与新建项目的审批挂钩,比如某一个区县的水环境质量持续下降没有改善,环保部门就会暂停审批该地区增加水污染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直到其水质有所改善。
不过,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区域污染物的总量也在不断增加,张军表示,成都的水环境容量仍已不堪重负,“在下工夫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市民珍惜和爱护我们宝贵地水资源,共同创造一个节水、爱水、亲水的和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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