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年内减贫千万目标贵在“精耕细作”

03.08.2014  12:14

(记者柳新勇 李松)日前,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强调,要切实把扶贫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完成今年 减贫 1000万人以上的目标任务。

        分析人士指出,今年再减贫千万的目标是我国政府年初向全国人民立下的庄严承诺,彰显了 扶贫 开发的决心和力度。在强调减贫数量的同时,更要注重狠抓质量,把帮扶贫困工作做精做细,找准扶贫“靶心”,以最高效率惠及广大贫困群众。

        面对人口众多、发展基础差、不平衡等问题,我国政府始终把扶贫减贫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制定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等多个减贫规划,努力使扶贫减贫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按照年人均收入2300元的农村扶贫标准计算,2013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为8249万人,比上年减少了1650万人。

        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 汪三贵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总体来说,这些年来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下一步在工作进一步细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等方面还可继续推进。

        汪三贵表示,在个别地区存在“扶强难扶弱”等问题,相关地方还应认识到贫困的原因错综复杂,对于不同的人群应采取不同措施,把工作更加细化,使所有贫困人口都享有脱贫致富的机会。

        据反映,部分贫困人口可能完全没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对他们来讲无论是通过政策还是资金扶持都很难实现 帮扶 目的;而有的人群则是因为短期因素暂时陷入贫困,如因为天灾人祸等,他们有致富的能力和意愿,通过外部资源就很快能脱贫致富。

        “不能期待短期内就把贫困问题根治,要认识到有的问题可能短期即可解决,但有些则会需要数十年。要有长远考虑,采取综合措施,增强针对性,要因地因时因人制宜。”汪三贵说。

        汪洋副总理指出,要加强精准扶贫,加快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进度,有针对性制定帮扶措施。要加快推进各项扶贫重点工作,注重与精准扶贫相互配合、与区域发展相互衔接,增强扶贫实效。

        汪洋还指出,要抓紧出台 贫困县 考核办法,把扶贫成效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考核指标,完善贫困县约束和退出机制。

        今年年初出台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对此,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过去的政绩考核可能会使有的地方把生产总值放在首位,一些贫困地区可能会因为经济增速而影响了扶贫开发精准度。现在的新政策进一步纠正了这一倾向,明确告诉贫困地区政府不能以GDP论英雄,而是要下大力气帮助贫困人口,这是更科学的导向。

        专家表示,目前我国的“贫困县”帮扶机制也可以进一步改进和细化,尤其是在进入和退出机制上,以提高扶贫工作的实效。

        专家提醒,贫困县可以获得很大的直接或间接资源,导致现有的贫困县往往不愿意摘掉这顶“帽子”。为此,要设立明确客观的标准,包括经济规模、社会发展等方面指标,依此确定哪些县符合贫困县的标准。

        而随着扶贫工作的逐渐精细化,是否应该以县为单位来开展扶贫工作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一些贫困县的贫困人口可能不到20%,剩下的大部分都是非贫困人口。专家认为,未来理想的状态是能够以更小的单元来组织扶贫工作,甚至做到对贫困人口进行定向帮扶,从而提高帮扶的精准度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