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中心城区2016年公办幼儿园4月23日报名

15.04.2016  12:54

四川在线乐山讯 (记者 余建军) 日前,记者从乐山市教育局获悉,2016年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4月15日正式启动。今天,乐山市实验幼儿园、乐山市机关幼儿园、乐山市一职中幼师实验幼儿园、乐山市市中区实验幼儿园、乐山市市中区洙泗塘幼儿园、乐山市市中区城北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统一面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4月23日下午1点至5点,6所幼儿园现场对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进行报名登记。

据了解,本次招生23个班共计575人。招生对象是具有乐山市中心城区城镇居民(泊水街街道办事处、上河街街道办事处、张公桥街道办事处、大佛街道办事处、通江街道办事处、肖坝街道办事处和柏杨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区域)户籍,年满3周岁(2012 年 9 月 1 日——2013 年 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凡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报名,若多所并报,将被取消录取和参与“电脑派位”资格。若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若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录取。若有空余学位,可接收其他幼儿入园。

据悉,乐山市教育局对本次招生提出了严格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免试入园原则。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长班、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中心城区6所公办园招生计划系指令性计划,必须按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改变招生计划,不准采取不正当行为进行招生,扰乱招生秩序;未经城区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批准,不得超计划、超规模招生;确需突破计划招生,必须向城区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招生。对不顾幼儿园规模,不顾园所实际,挤占配套用房招生的行为,坚决禁止,从严处理。

严格执行招生组织与管理。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要切实做到“六个统一”,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发布招生公告,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招生报名时间,统一进行“电脑派位”、统一公布录取信息。城区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规范管理,指导6所公办幼儿园完善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简章及应急预案。所有公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登记和招录。

严格控制大班额。要遵循幼儿年龄特点,严格按照规定的幼儿年龄进行招生编班,并按照有关规定控制班额。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城区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6所公办幼儿园要增强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儿童预防接种证和体检卡的查验工作。

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要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严格依法依规,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严禁招收不足龄幼儿或擅自扩大招生规模。若发现违规招生或

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将招生工作情况作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和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5月8日上午10点,本次招生将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礼堂进行“电脑派位”现场录取,并张贴“电脑派位”录取名单,同时6所幼儿园通过张榜、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新生录取名单。5月13日各幼儿园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