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发文全面部署2014年全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为完成“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约束性指标2496万亩任务,近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四川省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川国土资发[2014]36号),全面安排部署今年全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2014年度全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下达任务670万亩,具体落实到871个项目,建设途径有两条:一是通过全面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416万亩,涉及土地整理项目548个;二是通过改造完善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54万亩,涉及土地整理项目323个。体现了以全面整治为主,以改造完善为补充的建设原则。
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是我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主力军,占总任务量的31.3%。三台县、岳池县、安岳县、隆昌县、通江县等5个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51万亩;崇州市、荣县、泸县、中江县、苍溪县、射洪县等3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154万亩。
2014年全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总估算投资82.81亿元。全面整治项目按现行省投资、地方投资项目资金来源渠道解决;改造完善项目主要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筹集,中央、省、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可使用各级留存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规定,资金能够保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已将其纳入《2014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川委办[2014]3号)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是落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责任主体,省委省政府将定期派出督查组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通知》要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行在线监管和月报制度。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将实行集中统一、全程监管的在线备案制度,国土资源部将其作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进行年度考核。市(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每月6日前统计上报,省厅将定期在网上发布督导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