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新闻通气会召开

19.08.2015  18:45
  

  8月18日,2015年全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新闻通气会在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会上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广元“3·27”系列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诈骗案情况,公布了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因违法违规行为、因交通事故而被注销道路运输客货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名单和教练员证注销名单。 

  在去年综合整治六大内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平台建设,高速公路智能监控系统建设,社会交通安全宣传)的基础上,今年又深化细化各项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取得显著成效: 

  巩固高速公路治超方面,全省462个入口,除去28个不具备条件外,应安装计重设备434个。目前,已完成动态秤改静态秤(以下简称“动改静”)235个,占54.14%,大大减少了因计重不准引发的矛盾、纠纷和质疑。 

  严重超限货车违规入站方面:由于各路营公司加强管理,改变了去年初期月均1300余辆,中期月均400余辆,后期月均180余辆严重超限5吨以上货车违法进站的状况,今年月均不足50辆,特别是今年7月仅12辆,创历史新低。此外,商品车运输从今年1月1日起,全部实行“1+1”装载运输,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装载混乱、超宽占道影响交通的乱象。高速公路超限治理开始呈现根本好转态势。 

  公路安保工程建设方面:去年建设任务1.76万km,完成建设1.89万km(完成计划108%),列全国第一。今年建设任务6847km,已建设4141.3km(完成计划60.74%),目前部分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设计、招标、施工,确保年底完成任务。目前,全省国、省、县道和部分乡村道公路临水临崖高差3米以上危险路段安保工程基本实现全覆盖。由于公路护栏的安装使用,极大地预防和减少了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如今年“5.15”阿坝松潘两旅游客车相撞导致8死6伤事故,一客车擦挂护栏长达71.4米,幸未坠崖,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方面:全省4393个乡(镇),98.5%的乡(镇)已建成“交管办”;4467个行政村,已建立劝导点31982个(占73.7%),共配备5.29万名劝导员。全省各县(区)人民政府均将辖区乡(镇)农村交管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绝大部分地区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工作、考核“五落实”。 

  重点车辆GPS卫星定位动态系统安装使用方面:全省客运车辆已安装46597辆,(占应安装98.5%);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已安装10180辆,(占应安装96.93%);12吨以上重、中型货车已安装95207辆,(占应安装54.3%)。上述重点车辆GPS的安装和使用,初步实现了科技化动态监控。 

  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使用方面:公安、交通运输、农机、安监四部门共建用户1324个,今年新录入信息211万条,录入总数达4211万条。截止目前,已查询使用12.07万辆(次)。重点车驾信息共享平台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方便了基层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查询信息,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面:由于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已大幅度下降。1-7月,全省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共发生26件,比去年同期少发14件(下降35%),死亡100人,比去年同期少死亡53人(下降34.6%);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4件,比去年同期少发3件(下降42.8%),死亡26人,比去年同期少死亡19人(下降42.2%),全省未发1件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高速公路上未发生一起因货车超限、刹车失灵而引发的较大以上事故。高速公路损毁大幅降低,广大小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行驶,安全感明显增强。 

  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各地共计印制宣传资料90.7万份,发送手机短信420余万条,被中央媒体报道200多条(次),省级媒体报道3000余条(次),市、县级媒体报道10000余条(次),整治工作已逐渐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采取措施,巩固高速公路治超成效 

  我省高速公路治超,各路营公司在短期内加快计重设备建设,全面实现了不停车自动检测。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许多路营公司在进站口安装的计重动态设备与出站口静态设备存在较大误差,造成进出计重不一,致少数驾驶人不服,扯皮事件时有发生。另有个别驾驶人利用设备差异,采取冲秤、跳秤、压秤等方式入站,加之个别站口管理不严,导致严重超限5吨以上货车时有进入,影响了高速公路治超工作。为了解决这一矛盾,省政府采取了三项有力措施:一是明确要求各路营公司加快“动改静”步伐,有条件的站口一律改造升级,务必于年底前完成。截止目前,已有一半以上改造完毕。省整治办与交通运输厅高管局一道逐个进行督办。二是省整治办对各路口严重超限货车违法进站情况每半月通报一次,每半年排名一次。对排位后三名的市(州)政府和路营公司由省政府对其约谈。三是建立“一路四方”(即辖区政府、交通执法、高速交警、路营公司)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高速公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全力以赴、全面开展普通公路治超 

  我省货车“双超”治理,首先从高速公路管控、整治入手,通过艰苦值守,严管严控,收效明显。同时,加强货车非法改拼装查处、打击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高压态势,客车不超员、货车不超限、危化品车不超载已成为广泛共识,加强普通公路治超条件已基本具备。省政府出台了《四川省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川办函[2015]114号),明确了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 

  我省普通公路治超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为指导,以深入开展货车非法生产、销售、改(拼)装整治为切入点,以货运源头管理为抓手,以国省道主要干线为重点,开辟源头整治和路面管控两个主战场。全面落实“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实现保障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标。 

  主要做法是: 

  一抓货物装载源头管理。建立政府(1)主导,行业主管部门(X)牵头,交通、公安(2)配合的“1+X+2”工作模式,完善“企业负责、行业监管、政府监督”的工作机制。 

  首先,由地方政府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及主管部门,并明确职责任务。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部门与重点源头单位,单位与装载责任人、驾驶人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和《禁止超限超载装载安全承诺书》。 

  其次,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安装计重设施设备,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场、站。 

  再次,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对分管企业的巡查与监督,发现问题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目前,全省已排查公布源头企业9333家(占总数92%),三级签订各类《责任书》、《承诺书》38万余份(占总数97.3%),源头单位安装计重设施5421处(占总数61%)。 

  二抓路面管控。首先,加强固定治超检测站网格化建设。全省在原国、省批准的77个I、II类固定超检测站基础上,由于部分检测站因地震或修建高速公路等原因被破坏、停用需调整重建或迁建,今年省政府又批准2015-2017年新增建设固定治超检测站95个,今年完成48个,由此基本形成网格化管控。 

  其次,创新模式,落实治超检测站工作职责。公安介入,参与交通固定检测站执法,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对货车超限装载违法行为,实行“一站式处罚”。同时,坚决查处、打击集中冲关逃检,殴打执法人员行为,维护站点秩序。 

  再次,统一标准,依法处罚。各地统一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7部委《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14]219号)要求,实行按轴载标准认定执行。 

  最后,加强源头治理和路面管控宣传。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等12厅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客货运车辆超员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的通告》,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普通公路客货运车辆超员超限超载治理的通告》,省上印制2万份,各地翻印90万份进行广泛张贴、宣传,并发放到过往车辆及广大驾驶人手中,收到很好效果。 

  在加强源头管理和路面管控的同时,还加大货车非法改(拼)装突出的甘孜、阿坝两地集中整治力度。通过长达半年的宣传、教育,两地采取广播、电视、《通告》等进行广泛宣传,实行乡(镇)政府负责,干部分片包户、路面严格查控等措施,甘孜州共有非法改(拼)装车辆7296辆,已整改7020辆(完成96.2%);阿坝州共有非法改(拼)装车辆1967辆,已整改1951辆(完成99.2%)的整治任务。 

  为了做好普通公路治超,加强周边省(市、区)货运车辆入川管控,省政府办公厅与重庆、云南、贵州、西藏、青海、甘肃、宁夏、陕西、湖北等相邻9省(市、区)人民政府去函,提请协助、支持四川治超工作。 

  我省货车“双超”治理,正在从高速公路治超向普通公路治超延伸,从路面管控向装载源头管控延伸。 

  广元市“3·27”系列偷逃通行费诈骗案情况 

  2015年4月21日,广元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号牌为川AP0515、川H17555、川H16855等多辆重型货车长期在广元至成都段高速公路上从事货运活动,存在利用技术手段减少称重数据,从而偷逃通行费的作案嫌疑,且案值巨大。接到报警后,广元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了侦破。在2个多月的时间里,在办案民警的多方调查取证和德阳等地公安的密切配合下,2015年6月,广元“3·27”系列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诈骗案最终成功告破,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72人,查获涉案车辆82辆,扣押了一大批作案汽车、作案专用液压装置,累计涉案金额320余万元,目前已追回赃款202.4万元。广元“3·27”系列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诈骗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彭某等利用技术手段偷逃通行费的犯罪情况。2013年4月至2015年4月期间,彭某、敬某、郑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从广元往德阳、都江堰等地运送水泥、煤炭,通过在其驾驶的货车前部钢板上加装千斤顶的方式,使其驾货车在计重过磅中重心发生位移,致使计重过磅重量远低于货车载货的实际重量,从而达到偷逃通行费的目的。同时,彭某等人驾驶的货车严重超载(高速公路上路55吨以下),给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带来了严重安全隐患。据查,彭某、敬某、郑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长期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每次数额从数百至数千元不等,先后共计诈骗获利120余万元。2015年6月19日,广元警方成功抓获彭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并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二、陈某等通过互换通行卡和车辆号牌偷逃通行费的犯罪情况。2013年3月至2014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从广元往德阳、都江堰等地运输货物,为偷逃过路费,事先安排人员驾驶相同类型的空车在德阳、什邡等地高速公路入站口等候,之后与从广元行驶到此的车辆互换通行卡、互换车牌方式“调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使重车表现为行驶里程缩短、空车里程增加的假象,使重车每次本应支付通行费3000元至5000元,但实际仅交了200元至400元,每次诈骗获利3000元至4000元不等,陈某、廖某等人少则获利数万元,多则三十余万元,共计少缴纳通行费200余万元。目前,广元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其中刑事拘留7人,追缴违法所得160余万元,扣押车辆34辆,另有3人在逃,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三、王某等非法改装货车的犯罪情况。2014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内江市威远县人王某等向彭某等人兜售、非法安装液压设备于大型货车底部钢板处,利用遥控操作、过磅时减轻重量等方式减少计费额、实施偷逃高速公路过路费。先后以13000元至14000元不等的价格向彭某等7名货车车主非法安装液压设备7套,从中获利20余万元。2015年5月,广元昭化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等7人抓获,并将其位于新都、青白江的2处非法改装窝点捣毁,扣押7套设备、作案工具若干,冻结非法所得5万余元。 

  四、张某与执法人员杨某相互“勾连”的情况。2013年底,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协助朋友处理运输超载时,通过送礼认识了成绵复线执法二支队临时工作人员杨某。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为通行方便、逃避治超检查、偷逃通行费,从广元海螺水泥厂往什邡桂湖水泥厂承运水泥熟料期间,张某多次与杨某勾联,向从事水泥运输工作的彭某、敬某、马某等车主收取保护费,每次每车200元,之后向成绵复线执法二支队临时工作人员杨某行贿,杨某分7次收受贿赂14200元,涉及车辆40余趟。杨某在受贿后,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放任彭某、敬某、马某等人违规超载运输水泥熟料从什邡北收费站通行。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杨某已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