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

06.09.2015  11:25

各市(州)局,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要求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每年9月份举办“全国安全用药月”(以下简称安全月)。今年安全月主题宣传活动将于9月1日启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上下联动,集中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宣传重点

宣贯《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围绕改革的主要目标、具体任务和各项措施,进行深入解读和推广;宣传安全用药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对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宣传医药健康领域最新技术成果,增进社会公众对现代医药科技的了解,引导行业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惠及公众健康;宣贯执业药师有关法规条文和政策导向,树立和维护执业药师队伍形象,切实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

三、任务指标

(一)组建宣传联络员队伍。省局及直属单位合计不少于10人;每个市(州)局不少于2人;每个县级局不少于2人。全部加入国家总局宣传联络员管理系统,按时完成国家总局布置的宣传任务。

(二)制作科普知识图文和视频资料(含公益广告)。省局完成科普知识图文资料制作2套,大讲堂视频讲座、电视主题晚会、公益广告作品制作时长不少于1小时;市局完成实用科普作品图文资料制作1套,视频资料1件(时长不限);鼓励县级局创作实用的科普作品,创作的优秀作品送省局科宣处汇总后报国家总局,并供各地宣传共享。

(三)广泛展播科普宣传优秀作品。具体量化指标如下:1.省局:在省级广播电视台播放科普视频(公益广告)总时长不少于30分钟;户外宣传不少于50块(栏);2.市(州)局:在市级广播电视台播放科普视频(公益广告)总时长不少于20分钟;户外宣传不少于30块(栏);3.县级局: 在县级广播电视台播放科普视频(公益广告)总时长不少于20分钟;户外宣传不少于20块(栏)。

(四)开展科普宣传大讲堂活动。省局完成科普大讲堂不少于20场;每个市(州)局建立科普宣传站(家)不少于2个,完成科普大讲堂不少于10场;每个县级局建立科普宣传站(家)不少于3个,完成科普大讲堂不少于10场。

(五)建好用好本系统新媒体平台。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解读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传播科普知识;积极宣传推广省、市、县局建立的政务微博、微信和国家总局开发的食事药闻科普APP。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保障有力。各市(州)局参照省局制定的《2015年全省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见附件),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策划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凝聚各方资源力量,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二)集中宣传,立体推广。要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围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动员本地区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国家总局开展的 “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加大对安全用药科普书籍、电视片、微视频的宣传推广力度。组织本地区有影响力的媒体集中报道安全月活动及重要新闻信息。

(三)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要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宣传,形成多元化的传播格局。坚持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思路手法,贴近公众需求,吸引公众参与。加强可视化信息技术在药品安全科普领域的运用,借助图像与轻文本相结合的信息图、短视频等手段,提升内容感染力和“落地”效果。

请各地区密切关注国家总局和省局政务网站、微信、微博,及时获取安全月相关信息。要注意总结安全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请将总结报告电子版于11月6日前报省局科技与宣传处。

联系人:范谷。

电话:86782865。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5年全省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8日

附件

2015年全省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

一、举办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

(一)组织安全用药科普大讲堂活动。进一步完善药品科普专家志愿者库,组织专家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农村、工地、寺庙等,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大讲堂活动。

(二)录制安全用药科普视频节目。利用媒体的视频演播室,邀请专家与消费者互动,录制安全用药对话专题视频,内容包括安全用药科普常识、科普故事、科普人物、科普案例、现场互动问答等;

(三)在媒体开设“安全用药科普专栏”。在省级主流报刊、网站开辟专栏、专版,集中宣贯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安全用药科普知识;在省局主流门户网站播放安全用药的科普视频节目,在省局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刊发安全用药科普文章和视频节目。

(四)举行“安全用药科普直通车”活动。联合行业协会、科普专家、企业、商家等,走近消费者,深入基层普及安全用药科普知识。(省局指导,有关媒体、协会、企业参与)

二、参与第四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9月1日,国家总局启动为期两个月的第四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公众可通过手机下载安装“食事药闻”竞赛版APP,也可关注新浪微博“@中国食品药品监管”“@药葫芦娃”参与有奖答题。各地要广泛宣传本次竞赛活动,广泛动员公众参与竞赛。竞赛期间,将实时统计网民答卷,梳理出错误率较高、有代表性的用药误区,定期发布《居民用药安全警示》,有针对性地指导公众安全用药。(国家总局指导,中国药学会主办,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

三、《走出国人用药误区》出版发布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布《走出国人用药误区》一书,选取常见的安全用药误区,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典型案例讲述、专家权威解读,采用生活情景漫画等视觉呈现形式,广泛传播安全用药科学知识。各地做好图书的宣传推广工作。(国家总局指导,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主办,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

四、安全用药校园行

开展药品安全校园行公益活动,组织科普志愿者队伍,深入学校开展校园公开课、科普书籍发放、青少年常见病咨询等活动,提升青少年群体、教职人员、学生家长的药品安全科学素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省局指导,中国经济网主办)

五、安全用药在线咨询

利用省局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组织安全用药科普专家开展在线咨询答疑、便携家庭药箱发放等活动,提示用药安全隐患,树立安全用药意识,培育植根于新媒体的健康传播队伍和渠道。(省局指导,新浪四川频道、四川发布编辑部主办)

六、饮食用药安全风险交流活动

组织开展专家、媒体记者、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风险交流活动,举办开放日、社交媒体互动等公众系列体验活动,近距离指导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普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科学常识。(省局指导,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四川广播电视台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