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01.04.2015  19:09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各煤监分局,机关各处(室、中心),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

                                                                            2015年3月31日


2015 年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任务是: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守安全红线,完善制度机制,依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发展,大力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现场处置水平,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全社会应急意识和应急技能

(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 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和警示教育,深入贯彻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应急处置是政府重要社会管理能力的理念,把应急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筹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应急管理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氛围。深刻剖析近年发生的一些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吸取因处置不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的教训,制作宣传警示教育资料,采取多种形式,突出重点对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警示教育。

(二)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理论创新,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发展。 加强对全省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应急管理工作的调研,全面掌握情况,深入分析和研究存在问题,积极探索新常态下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

(三)大力开展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进基层、进企业、进班组、进岗位。 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全员培训的原则,推动应急管理人员分层级培训,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应急管理人员岗位培训,提升应急能力。提高全民应急意识,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和面向企业一线员工的应急技能培训,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应急技能培训要求,突出重点岗位和班组、车间等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深化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培训,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指战员培训,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应急救援基地的功能和作用,广泛运用情景构建、实战化演练等改进培训手段,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二、以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为抓手,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一)加强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深化应急管理工作改革创新。 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市(州)、县(市、区)要围绕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布局,加强市、县、乡应急管理工作,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

(二)编制“十三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划。 上半年,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的落实和总结评估工作,年底前编制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

(三)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总局令第74号),省局将开展以规章制度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培训演练、救援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和资产监管、应急设备设施“三同时”建设等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工作,加大监督惩处力度。

(四)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不断增强应急准备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严格规范应急预案分级属地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着力应急预案修订和备案管理。应急预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实现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的有机衔接。今年要完成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网行业领域预案优化工作,实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应急处置卡全覆盖。省安全监管局要加强对市(州)的指导和督导,重点对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开展指导和执法检查,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

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一)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按照专兼结合、优势互补、功能综合的要求,完善以专业救援队伍为主、社会救援力量积极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全省矿山救援队伍的技术竞赛、演练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二)加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和信息系统建设。 围绕提高安全生产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应急服务能力,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应急设施设备配置和各类应急救援基地、队伍的装备配置,落实安全生产应急设施设备装备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应急救援专项资金支持,带动企业加大投入,加强川南、川北、川东、川西、攀西、成都6个区域内11支省级骨干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应急救援装备水平。积极推进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建设,提高应急指挥大厅、应急指挥车和移动应急通信设备使用效率。     

(三)组织实施以基层为重点的实战化应急演练活动。 坚持抓好面向社区、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应急演练,切实发挥应急演练在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中的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演练计划,推动企业应急演练制度化、经常化、全员化。省安全监管局将分别组织危化、矿山应急演练,积极参与省上组织的应急演练。

(四)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工作。 深入贯彻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安委〔2013〕6号),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组织管理、指挥协调和救援实施,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全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要求,不断提高应急准备和现场处置能力。省安全监管局将适时召开座谈会、案例分析会,研究深化和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对策措施。

四、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一)加强应急值班工作。 加强和完善全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应急值班工作体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在编干部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各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战备值班工作,确保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运转。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夜间值班、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值班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二)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认真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强化事故信息接报和处置工作,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事故信息。健全事故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落实事故现场信息报送职责,确保事故信息渠道畅通,坚决杜绝事故瞒报、迟报、漏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