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人大法制工作会议在泸州召开

27.10.2016  20:35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东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史志伦主持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总结相关工作情况并提出明年工作思路   

  

  10月24日至25日,全省人大法制工作会议在泸州市召开。会议要求,全省各地要深入了解本地的实际情况,抓住本地急需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需要优先立法的事项,科学精准确定立法项目。同时充分认识立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立法任务的艰巨性长期性,不断加强省市州立法工作队伍和能力建设,增强立法工作责任意识,为法治四川建设,为全省改革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东升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东升指出,当前我省已经进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决胜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对做好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设区的市和州取得和行使地方立法权,也仅仅是迈开了第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必须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符合客观实际,各地要科学分析立法需求,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地方实际,体现地方需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选择党委决策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来进行立法。把握立法节奏,区分轻重缓急,坚持立法进度服从立法质量,不急于求成,不搞立法攀比,防止“立法冲动”和“为立法而立法”。对于立法能力建设,张东升要求,各地要从适应立法工作新要求出发,统筹解决好这些问题,配足配强立法工作力量。通过多种方式,解决立法工作队伍普遍存在的立法经验不足、立法能力欠缺等问题。同时还要认真总结已有经验和做法,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创新备案审查工作方法。

  会议由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史志伦主持。泸州市委书记蒋辅义出席会议并致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总结了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提出明年工作的思路。

  会议还进行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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