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召开2015年全市道路水路春运工作会议

03.02.2015  11:19
     

  1月29下午,全省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巴中市交通运输局立即召开了2015年全市道路水路春运工作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做实春运准备。要做好思想准备,克服麻痹思想、习惯思想,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做好运力准备,及时了解春运旅客的流时流向,科学制定运输方案和完善应急预案,督促客运企业、车辆完善好参运手续;要做好通行准备,在公路急弯、陡坡、易雪凝等关键危险路段做好警示标语设置,对用于道路抢通的机械设备进行自检,确保各种应急抢通机械设备随时投入使用;要做好天气变化准备,各地各行业管理部门及运输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事前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将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及时传递到基础一线操作手和重要监管人员手中去;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加强对春运市场的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形成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的良好机制。

  二是做实春运安全。强化一线操作手的安全教育,切实做到“五个严禁”:严禁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营运车辆(船舶);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的人员驾驶营运车辆;严禁未参加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参与春运工作;严禁长途客车驾驶人员运行途中不执行“84220”制度、凌晨2-5时强制休息制度或接驳运输制度;严禁驾驶员(船员)带病驾驶运营车辆(船舶);强化运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各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道路运输车辆运营过程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要强化运营车船安全检查,春运前,各地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船及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要责令整改,严禁整改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船参加春运;要强化源头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码头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签单发航”规定,逗硬执行行包检查和“三品”查堵工作。要加强对农村客运的安全监管,继续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成果;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各地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专门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要求,深入一线检查春运安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立即整改。运输企业也要搞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三是做实春运组织。要健全领导机构,市局成立了春运领导小组,各地各行业管理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春运领导机构,确保春运工作指挥有力、反应迅速、措施得当、运转高效;要科学调度运力,在准备充分运力的基础上,要针对节前、节中、节后正常客流和高峰客流,分别制定运输方案,科学安排相应运力;要重视旅客换乘组织工作,强化城市公交和班线客运有机、有序衔接,制定公交车衔接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客流的方案、班线客运与公交客运衔接方案,切实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建立动态信息报告制度,全市道路水路春运动态信息实行台账式管理和短信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为春运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提供信息保障。

  四是做实春运宣传。各地各行业管理部门要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春运惠民政策和便民措施、春运一线干部职工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是做实春运服务。要主动服务,针对特殊旅客,优先服务、重点照顾,积极开通农民工客运包车和农民工特色票务服务;要热情服务,引导旅客有序购票、乘车,提高车船的始发正点率,延误发班时耐心向旅客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一旦发生旅客滞留,尽快组织抽调应急运力疏运;要加强服务监督,落实做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24小时值守工作,对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及时答复或转相关单位查处。各地各行业管理部门要通过本单位网站,发布春运动态情况。

  六是做实市场监管工作。加强客运站、码头源头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无证经营、甩客、倒客、非法拒载及站外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查处乱涨价行为。严厉打击道路客运(含城市客运)中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务求实效,确保春运任务顺利完成。(巴中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