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旅游局召开2014年全市旅游局长研讨会

18.09.2014  19:18

  9月14日,市旅游局召开2014年全市旅游局长研讨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安排部署近期全市旅游工作。各区(市)县、高新区、天府新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全局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上午,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强同志做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专题报告,从《若干意见》的出台背景、《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刘强指出: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同当前中央扩内需、调结构、稳增长的总体要求结合起来,同市委“五大兴市战略”结合起来,同各区(市)县实际结合起来,把推动旅游的发展融入到各地的实际工作中去。二是要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和理念,提出解决长期困扰旅游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的具体工作举措和办法,不断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三是各区(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若干意见》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并将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四是认真贯彻实施《旅游法》。要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旅游法》的贯彻落实,继续加强《旅游法》的学习宣传,引导全社会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旅游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

  下午,与会人员开展热烈讨论,就《若干意见》各抒己见,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看法,为全市旅游工作发展建言献策。随后,刘强局长对当前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区(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借助《若干意见》出台的良好机遇,成立区(市)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府对旅游工作的统领,推进县域旅游经济发展。二是各区(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梳理景区旅游环线建设等需要支持协调事项,争取支持。三是各区(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特色旅游资源,梳理景点,串联线路,丰富我市旅游产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