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社局:年假未休 单位应支付职工三倍工资

24.12.2017  10:12

  2017年就要结束了,你休年假了吗?再不休就来不及了哟!不过,如果你在整个年度内都没来得及休年假,也不用遗憾。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依照相关政策,如果职工当年度的年假应休未休,单位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假应休未休 单位拒不支付应付待遇,可投诉

  现实生活中,许多职工都会遇到因忙碌而没有时间休年假的状况。那么因公未休年假怎么办?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除了职工本来的工资,单位还需再额外支付两倍工资。

  这一规定依据的是我国2008年1月开始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其中明确表示:“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该负责人表示,若职工遇到年假应休未休,且单位拒不支付应付待遇的情况,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年假天数怎么算? 顶格天数15天

  那么,职工可以休几天带薪年假?根据市人社局的政策解读,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可以休5天带薪年假。已满10年不满20年,可休10天带薪年假。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可以休15天带薪年假。值得注意的是,累计工作时间不是单指在同一家单位的入职时间,也包括了员工以往工作的经历。

  但是,如果职工跳槽、新入职一家单位,在新单位入职时间不满一年,但全部工作经历累计时间超过了一年,年假怎么算?举个例子,杨师傅在A公司已连续工作2年以上,今年8月31日离职,并于9月1日入职到B公司。那么杨师傅在B公司能享受几天年假呢?

  根据市人社局的解读,首先,杨师傅本年度应有5天年假,但因其新入职B公司,入职到年底的剩余时间是122天。所以在B公司当年能够享受的年假时间并非5天,而是(122天÷365)×5天≈1.67天。但是,0.67天不足一天,不能计入天数,因此杨师傅今年能在B公司休的年假天数为1天。

  成都商报记者 王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