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部署2016年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

03.12.2015  18:39
  11月20日,连维良副主任主持召开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工作座谈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1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城市、7个第二批申报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城市信用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委内财金司、办公厅、国家信息中心、中国改革报社、中国经济导报以及百度公司负责同志等近200人参加了座谈会。连维良副主任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并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做了小结。
  一、五项重点任务将问效追责
  连维良副主任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尽管取得了很明显的成效,但距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距离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还有很大差距,距离社会期待和民众需求还有很大差距”,并进一步强调,信用建设工作要“以用促建”,用任务来牵动,重点任务要明确时间进度,问效追责。
  第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先上线后完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计划12月份运行,目前归集了15个部门和6个省、10个示范创建城市信用信息共1.5亿条。所有省区市年底前要“先上线、后完善”,省区市可以先选择有基础的领域的信用信息上线。
  第二,加强“信用中国”网站建设。要通过地方信用周实现信用建设的工作联动。地方须全面开通地方的信用网站,并与“信用中国”网站实现对接。
  第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示工作要先启动、先清零。这项工作需要加大力度,要在年底前全面启动“双公示”工作。要“清零”,任何省区市的“双公示”信息不能为零,要突破空白。
  第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一是新发代码要一步公示到位,各级可直接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不必层层汇总报送;二是存量企业代码要一年过渡到位,建立新码与老码映射关系一并公示。
  第五,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在联合惩戒上扩围,在联合激励上创新,在案例审核的基础上公示。一是地方除了落实好国家层面出台的联合惩戒措施,还要扩大在其他领域联合惩戒,把地方形成的办法总结后在国家层面推广。二是要研究借鉴“税易贷”等创新性的做法,制定联合激励的措施,在此基础上开发守信激励的新产品。三是在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的案例审核基础上进行公示。四是完善联合惩戒落地机制。
  二、十项工作要求积极作为
  除了五项重点任务外,连维良副主任还要求各地在信用示范城市创建、重点领域信用建设、综合信用承诺制度建设、信用记录信用报告的应用、发挥社会征信机构作用、信用大数据分析和评价、市场主体包括地方政府综合信用监管评价、凝聚社会力量推进信用建设、信用法规和标准建设、信用宣传和教育等十个方面“积极作为”,加大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