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信息消费成经济重要增长极

05.02.2015  19:47

据统计,2014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8%,距离2013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到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的目标,仅差4000亿元。信息消费在方便消费者工作、生活的同时,正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一极。

近年来,基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型业态的生产性服务业得到快速发展。2014年的一个很大亮点是服务业在三个产业当中的比重再次超过工业,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拉动力。从服务业看,生产型服务业尤其是信息消费占了很大的比重。

统计还显示,我国2014年全年完成电信业务收入1.15万亿元。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移动宽带用户累计达到5.83亿户。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保持高速增长,手机上网流量占比达86.8%。2014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为12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增长41%。

在信息消费规模呈现快速扩大的情况下,新型的消费模式不断出现。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教育信息化应用成果不断增多。在信息消费规模快速扩大的同时,应更加注重对信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有专家表示,在信息消费领域,主要存在信息市场运行机制不完善、信息服务管理落后、网络信息消费安全得不到保障等问题。反映到具体消费中,包括个人身份信息遭泄露或被利用、支付诈骗、垃圾短信、虚假产品信息等。《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信息消费环境建设,明确了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基础、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4项任务。在信息消费领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任重道远,还需有关部门下大力气做好维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