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提前完成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

05.05.2015  19:49

      近日,乐山市社保局按照省人社厅川人社发[2015]17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经过基础数据清理、筹集和调度调待资金、加班加点核算等工作,全市调待工作提前10天完成,养老金已于4月20日全部到账。据统计,此次调待涉及乐山市企业退休人员39.89万人,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74.2元。每月增加资金支出6949万元,全年需增加资金支出83388万元。目前已补发1月至3月增加的养老金20847万元,调整后乐山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达到人均每月1552.5元。(供稿:乐山市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