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圆满完成2014年交通运输汛期安全保障任务

23.10.2014  11:16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一岗双责”、“辖区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和领导包片责任制,并与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属各单位签订2014年汛期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完善“一网双线”监管网络,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具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内容;以城区、重点乡镇、企业、车站、码头、公路施工现场宣传为重点,采取以播放安全警示片、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宣传。截止目前,共印发宣传资料、安全法规手册45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140余幅,制作宣传展板50余张,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解难答凝80余个,文艺演出20场次,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160场次。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对“两客一危”、砂石船等重点船舶、船舶配员和乡镇一线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管,督促乡镇严格执行“停航封渡和减载”、“客渡船签单发航”、“汛情报告和传递”、“第一次洪峰超过警戒水位线停航”等安全制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长途客运车辆落实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的规定;加强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的桥梁、隧道、涵洞、路基缺口的养护和施工管理,完善并规范危险路段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督促指导施工建设单位做好易发泥石流、山体滑坡、坍塌等自然灾害事故防范措施和办公营地、生产设施、民工驻地、施工现场的预防避让、主动避让工作:加强对城市客运安全管理,针对汛期高温天气特点,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

  四是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安全隐患,完善安保设施,维护路产路权。截止目前,排查企业、车站、码头590余个次、车(船)3.92万余台(艘)次,排查治理安全隐患420余起,查处非法营运车1920余辆次,取缔驾校乡镇违规报名点10处,查处违规培训车20辆,整治危病桥8座,安装波型波型护栏590余公里,查处公路超限检测车辆27.64万辆次、治理超限车13528辆次。

  五是加大督导,确保工作落实。成立安全综合督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暗查暗访形式,6次深入县(区)一线,分别对各地各单位的汛期安全工作开展了督查,检查运输企业130余个次、车站110余个次、码头120余个次、车辆(船舶)1500余台次,排查和督促整改隐患60余处。(巴中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