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8年专升本考试将于5月26日开考

19.04.2018  15:07

为让2018年度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有机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教育厅日前发布了《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对选送对象、考试时间、录取工作等做出明确要求。

通知明确,选送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同一专科学校的同一专业学生只能选送一所对口本科学校(不得以转专业等任何方式多校选送);在选送计划方面,2018年“专升本”计划,原则上按照本年度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6%执行。

专升本”选拔考试由各有关本科院校自行组织,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具体考试科目、推荐参加考试的学生基本条件和人数比例,由各有关本科院校与对口专科院校协商后自行确定。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26日至27日,不得无故变更。考试成绩应以正式渠道通知各有关对口学校和学生本人。

在录取方面,“专升本”录取方式主要是考试选拔录取。对口院校可在学生“专升本”考试成绩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生专科阶段在读期间学业综合确定录取分数。拟录取名单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 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相关院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试行免试推荐录取。本科院校与选送院校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免试推荐办法(应公示),确定合理的录取比例。拟录取名单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此外,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5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通知强调,“专升本”学生的考试费、学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借“专升本”名义乱收费。

 

相关链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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