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2017年下半年继续教育工作会

25.09.2017  21:47

    9月22日上午,四川师范大学2017年下半年继续教育工作会在狮子山校区7教A区6楼会议室举行。学校分管继续教育工作副校长高中伟出席会议。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向吉建、校内各学院分管继续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和继续教育工作秘书,学校成人教育联合办学单位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校外助学站点负责人,继续教育非学历相关合作单位负责人,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科以上干部近一百二十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向吉建主持。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蒋华结合《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川师继〔2017〕14号)向与会人员通报和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师继〔2017〕18号)。蒋华简要介绍了当前继续教育的发展形势和今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非学历教育培训现状。他指出,为确保我校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依法、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四川省招考委、教育厅、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办学政策,我校将加强资质审查,确保各联合办学单位具备办学条件。不断完善助学点、函授站、非学历教育培训合作机构的设立、管理制度。全面规范社会助学及联合办学行为。注重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努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同时加大继续教育合作办学考核力度,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学单位及助学站点、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非学历教育培训和考试培训合作机构及校内办学单位的管理。

    继续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张智指出,继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内各办学单位和校外各联合办学站点应施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实现安全稳定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督促、有检查。

    高中伟在讲话中围绕“规范发展、转型发展、高端发展”,对我校下阶段的继续教育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联合办学、校内培训行为,加强招生宣传管控,加强教学、助学、培训、考试、课程、师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将规范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高副校长特别强调,各二级学院接受委托培训或者与非学历教育培训合作机构合作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培训及考试培训协议必须按照学校校长授权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签署,加盖学校公章。二是以质量建设为中心,积极适应社会需求,开拓非学历教育市场,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从“学历型继续教育”向“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和非学历培训”,从“面授”向“网络信息化教育”转型。三是积极开展继续教育的科学研究,熟悉继续教育特别是非学历教育培训发展方向、市场和对象,着力提供高端的继续教育服务,打造良好的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品牌。高中伟谈到,我校继续教育工作过去是辉煌的,现在是平稳的,明天是大有希望的,希望各位同志从安全稳定出发,携手共进,共同做好我校继续教育事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会议最后,继续教育学院代表学校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学单位及助学站点、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非学历教育培训和考试培训合作机构和校内办学单位代表签订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