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公布2015年一季度消费者投诉分析

23.04.2015  00:34

  四川网络广播电视22日报道 2015年第一季度成都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并解决消费者投诉278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97920元,其中加倍赔偿的投诉50件,加倍赔偿金额107500元,支持消费者起诉的投诉40件,接待来访和咨询9446人次,接受锦旗或表扬信8面或封。(见表一)    

  表一 成都市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变化表 

 

  一、投诉的基本情况   

  (一)投诉情况分类   

  1.投诉问题按性质分:质量问题占54.57 %,安全问题占0.71%,价格问题占6.29%,计量问题占0.21%,假冒问题占1.86%,合同问题占7.26%,虚假宣传问题占3.29%,人格尊严问题占0.36%,售后服务问题占8.36%,其他问题占17.08%。   

  2.投诉问题按类别分: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商品和服务大类依次为,家用电子电器类占28.84%,服装鞋帽类占13.97%,日用商品类占10.94%,生活、社会服务类占9.79%,交通工具类占7.86%。(详细情况见表二)    

     

  表二 投诉类别占比变化表   

 

  (二)投诉变化情况   

  从各类商品和服务的投诉量来看,2015年第一季度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商品和服务依次是:移动电话、服装、汽车及零部件、鞋、房屋。(见表三)   

  表三 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商品和服务(单位:件) 

 

  二、投诉热点分析   

  2015年第一季度投诉总量与上一季度相比略有下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移动电话及服务   

  移动电话投诉居前列,一季度移动电话投诉达652件,占总投诉量的23.38%,比上一季度下降了6.32%,其涉及的主要是质量、售后服务和虚假宣传方面的问题。案例:消费者张先生到彭州市消协天彭分会投诉称:他于2015年1月30日在成都某通讯公司购买了一部价值2999元的“三星”A7009新手机。1月31日,因手机花屏便送到所购买公司保修。接件时,公司工作人员指出“可能是屏裂”所致,但消费者对此提出“请认真检查,否则不予认可”的要求,公司工作人员对手机分别进行了开机和关机多次检查,均未发现屏裂,最后在手机接件单上对该手机的“外观情况”作出“无磨损”的描述(未作出屏裂界定)。可是,约3小时后,公司工作人员通知消费者手机“屏裂”,消费者对此不予认可,便投诉到消协,要求免费换机。经消协调解,公司方同意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一部同品牌、同型号的新手机。   

  (二)服装鞋帽   

  一季度服装鞋帽类投诉总量为391件,占总投诉量的13.97%,与上一季度相比下降了2.98%,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其质量、价格方面。   

  (三)汽车及零部件   

  一季度全市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及零部件投诉190件,同上一季度相比下降了2.06%,其涉及的主要是质量、售后服务、合同纠纷三个方面的问题。在汽车及零部件投诉中,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投诉占到了38.95%。   

  四川台记者苏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