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果梅”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

04.03.2015  12: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第2231公告,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平武果梅”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准予登记,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从此“平武果梅”有了一个地区象征性的“名片”,在促进平武农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和对提升平武知名度,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