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按照全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统一要求,平昌县从10月1日起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按核定取消药品加成额度的20%足额给予专项补助,同时将门(急)诊、住院诊查费、护理费上调部分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门(急)诊诊查费调增6元实行全额报销,减轻患者就医负担。随着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深入推进,这一医改惠民政策将有效化解“看病贵”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