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三三”产业发展模式 撬动脱贫增收

23.04.2018  17:04

 

巴中市平昌县把农业产业发展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重要引擎,坚定“绿色发展、产业先行”理念,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为核心目标,因地制宜发展农业产业,带动贫困群众稳定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

一、坚持“三大结合”,推动产业全域发展

(一)“点面结合”做实全域规划。 按照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各类专项规划“三规叠合”原则,科学编制《平昌县产业扶贫发展规划》,同时配套衔接乡村旅游、巴山新居、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等16个专项规划,建立起“1+1+16”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体系。

(二)“条块结合”助推脱贫攻坚。 实行“一盘棋”统筹思谋,将农业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注重全域覆盖、功能配套,把贫困村、贫困户融入到茶叶、花椒、核桃、水产等全产业链上,实现连片带面,多项增收。确保每个贫困村培育1个主导产业、引进1家新型经营主体,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家家都有稳定的产业增收门路。

(三)“长短结合”培育特色产业。 长线产业以茶叶、花椒、核桃为主导,短线产业以畜禽养殖、特色水产为重点,着力构建“乡乡有特色、村村有亮点、人人有收益”的产业发展格局。到2020年,全县规模发展富硒茶叶30万亩、绿色果蔬20万亩、特色水产10万亩。

二、促进“三大转变”,提升产业发展质效

(一)农业发展方式由注重规模向规模效益并重转变。 按照“一产强基地、二产促加工、三产增效益”的理念,着力拉伸延长产业链条,促进农业多业态发展。 做大特色产业基地。 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突破发展茶叶、花椒、水产、中药材、核桃、莲藕等六大特色产业。目前,该县已建成茶叶基地25.8万亩、花椒基地18.3万亩、特色水产基地9万亩、水果基地9万亩,通过产业扶贫,覆盖全县43个乡镇,惠及2.6万户贫困户,2017年稳定实现35个村“摘帽”,1.3万贫困人口脱贫。 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 建成茶叶、畜禽、水产等特色农产品加工厂30余个,加快推进农业产业从“卖原材料”向“卖产品”转变。 做响农产品知名品牌。 成功培育秦巴云顶、秦巴茗兰、杨氏风干鱼、水乡贡米等一批绿色知名品牌,“镇龙山瓦灰鸡”“江口青鳙”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不断提升“平昌产”“平昌造”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二)农业投入方式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体转变。 大力实施农业产业招商引资和回引创业工程,出台《平昌县在外人士回乡创业扶持办法》《平昌县回引创业基金管理办法》等系列优惠政策,定期举办“返乡创业论坛”“回引创业报告会”,评选“返乡创业之星”。目前,该县回引1000万以上产业项目58个,总投资20余亿元。

(三)农业经营方式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依托驷马水乡、佛头山、三十二梁等7个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和镇龙山国家森林公园、江口水乡国家水利风景区等乡村旅游景区景点,把特色产业大园区、乡村旅游大景区、新型农村大社区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大平台,充分利用茶山茶园、特色果蔬、库区水域等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产业融合园区、生态观光农业、休闲体验农业、康养度假产业。建成三十二梁茶旅融合、镇龙山生态康养园、南天门玫瑰花海等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休闲农业景观景点。2017年全县休闲农业旅游收入突破40亿元,该县67%的贫困户挣上“旅游钱”,旅游增收效果显著。 推行“电子商务+现代农业”模式 。该县持续加强与阿里巴巴等知名电商平台合作,推进本土农特产品线上交易,2017年本土农产品网上交易额突破0.63亿元,带动2.8万余人增收。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农业产业标准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发展。去年以来,该县共发展龙头企业7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868家、家庭农场67家、专业大户560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面达到65%,实现了从“种给农民看”到“带着农民干”的转变。

三、创新“三大机制”,催生产业发展活力

(一)多元投入发展机制。 坚持“财政资金投入、社会资本参与、金融信贷撬动”多元投入发展现代农业,该县财政按每年增长20%预算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实行统筹捆绑使用,引导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农户聚集。深入实施“金融+农业”发展模式,推行“政银企农”四方联动,实施农业产业发展定向信贷支持计划,探索出一条大金融撬动大产业促进大发展的新路子。

(二)多方盈利联结机制。 积极探索“产业基地+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农户”“专业化服务队+农户”等模式,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返租倒包、利益兜底、利润返还、订单生产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致力在全产业链中实现多方盈利,真正让贫困户得实惠。

(三)多措并举风险防范机制。 成立农业产业发展担保公司,每年预算5000万产业发展基金,着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面落实农业政策性保险并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建立“最低保护价+最终收购价”的农产品价格保障机制,实行农产品统一保底回收,最大限度降低农业产业发展风险,切实保障农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