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卫生局处罚17名工作人员

13.02.2014  19:41

  本网讯(杨德祥   记者 严波)  近日,平昌县卫生局对3个医疗卫生单位的17名上班迟到、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人员给予处罚,并重新修订、制发《平昌县卫生系统请销假管理办法》,整治行业作风。

  根据日前平昌县纪委加强作风建设督查通报和县卫生局组织的专项督查发现,2家县直属卫生单位10名工作人员上班迟到,1家乡镇卫生院7名医护人员因事外出无书面请假手续。经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相关单位全系统通报批评、局纪委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扣发相关人员当月奖励性绩效、并向单位作出书面检讨等处理。

  同时,县卫生局及时修订完善请销假制度,建立不定期督查机制,为全系统进一步治理“慵懒散”、认真转作风开出“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