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十个省级生态乡镇通过专家组验收

03.03.2014  00:07

  2月27日,省环保厅专家组赴平昌对2013年申报的十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进行了检查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的方式从省级生态乡镇创建的生态指标、建设机制、政策落实、环境整洁和公众满意五个方面进行严格评审,最终确定该县申报的邱家镇、西兴镇、灵山乡等十个乡镇达到省级生态乡镇的创建标准,经专家组验收合格。

  自2011年平昌县启动创建省级生态县,致力于打造“西南水乡、生态平昌”,先后荣获“全省环境优美示范县”、“省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县”和“全国乡村旅游暨休闲农业示范县”称号。目前,已经命名的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园区、生态家园等生态细胞工程达50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