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一警察退休后任爆破公司老总?回应称是技术顾问 已辞退

12.03.2014  11:35

  原标题:

   警察退休后任爆破公司老总?

  平昌县公安局:只是技术顾问,目前已辞职

  日前,巴中网友发帖称,平昌县公安局民警曾某退休后出任爆破公司老总一职。经当地公安调查,曾某只是任该爆破公司技术顾问,并非老总,曾某目前已辞职,并承诺今后不会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10日晚,平昌县公安局纪委也对此作出回应,表示已对其进行了警示谈话,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当中。

  3 月 10 日,巴中网友“jack666777”在平昌论坛发帖称:巴中市平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退休人员居然任职爆破公司老总。

  后经平昌公安局调查核实,该局民警曾某在 2013 年年底退休后担任平昌鸿运爆破公司技术顾问一职,并非公司老总。目前,曾某已从平昌县鸿运爆破公司辞职,并承诺今后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对于曾某是否违反新修订的《廉政准则》,平昌县公安局纪委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网友爆料 退休公务员任公司老总

  3 月 10 日上午 11 点,巴中网友“jack666777”在平昌论坛发帖称:“巴中市平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退休人员居然任职爆破公司老总,可笑。”文中还称,根据新修订的《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而平昌县的鸿运爆破公司居然明目张胆任用平昌公安局治安大队原负责爆破的管理者为公司总经理,并为其亲属谋取利益,希望政府和职能部门能加强监管。

   公司回应 只是技术顾问 现已辞退

  当日下午3点,平昌鸿运爆破公司便对此事作出回复,“该同志系2013年底退休,退休后根据个人的安全知识特长及其在部队期间积累的爆破作业技术,公司为了安全和发展需要,聘该同志作为技术顾问,但并未担任任何行政职务。目前,我们将其从爆破公司辞退,不再从事与本公司任何有关联的工作。

   纪委调查是否违规 正在进一步核实

  3月10日晚上9点,平昌县公安局也对此事作出了回复,表示2月27日,该局纪委对退休民警曾某进行了警示谈话,并要求其辞去平昌鸿运爆破公司技术顾问一职。“如果该同志拒不执行决定,我局将根据《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建议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该同志已于3月7日书面向平昌鸿运爆破公司辞职,并承诺今后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曾某是否已经违反了新修订的《廉政准则》,目前平昌县公安局纪委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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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2010年1月,党中央正式印发新修订的《廉政准则》,其中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其中包含6个不准有: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等。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谢颖 白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