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今年通报74名国企领导被查 平均每月6名

19.11.2014  19:24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婷婷 王选辉 实习生 张莹 ) 11月18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经中央批准,2014年中央第三轮巡视将对文化部、环保部、中国科协、全国工商联、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南方航空、中国船舶、中国联通、中国海运、华电集团、东风汽车、神华集团以及中石化等13个单位进行专项巡视。有别于前4轮巡视,此次国企单位成为巡视的重点。

  而就在几天前的12日至1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连续三天通报国企领导被调查信息,天津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济师、天津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孟照勤,山东凯远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张明全和天津市物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志忠相继因涉嫌违纪被调查。

  今年以来,中纪委共通报了74名国企领导干部被调查,平均每月6名,2013年平均每月1名,今年国企领域的“打虎”力度是去年的近6倍。专家认为,国企反腐加大力度,将有利于提速国企改革进度。

   今年

  自去年的中石油窝案之后,国企领域的反腐尤其引人关注。作为中央“打虎拍蝇”的重要一环,国企反腐在2014年不断加速,涉及的领域也在不断扩大。

  《法制晚报》记者根据公开数据统计显示,自2012年12月至今,中纪委网站共通报了84例国企领导被查处案例。

  其中,2013年全年通报了13名国企领导被调查。而到了2014年这个数字激增,截止到11月18日,中纪委网站2014年共通报了74名国企领导被查,为2013年的近6倍。

  中国人民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辉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今年中央加大了对国企反腐败的力度,从经济发展的视角来说,国企的腐败问题不仅仅是企业的问题,还影响到地区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我们过去的反腐败体系,相对国企专项性的策略比较缺失。通过大量的案件总结分析,建立国企惩治腐败的体系。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晓指出,国企腐败的根本症结就在于现行经济制度的不完善。由于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国企改革不彻底,造成监管缺失、产权不明以及市场调节无效,所以才会发生以关联交易、收受回扣等方式来挥霍国有资产的行为。

   油、气、煤、电等能源领域最易“

  从被查处的国企领导所在领域划分情况来看,能源资源领域的国企领导干部最多,共有25人。掌握经济大动脉的“油、气、煤、电”相关企业尤为“易腐”,其中8人在石油天然气企业(6人在中石油)、4人在煤炭企业、4人在电力相关企业。

  其次就是建设投资领域有10人,传媒机构8人、电信企业6人、金融企业5人、交通运输领域4人、旅游领域和基础物资领域3人。

  毛昭辉表示,现在的国企腐败,可能通过表面合法的方式进行利益交换和输送,往往与企业出现转制、上市、兼并、重组有很大的关系。像能源、传媒企业市场化节奏越来越快,比如上市、转制,所以正处在一个企业的股权、所有权变化的过程中,正处在一个最高阶段。

  他认为,公益性和垄断性国企更应公开透明,因为这些国企除了市场主体责任外还担负着公众利益的责任,但其主要的股权还是源自于原来的投资主体,所以小股东往往说话没有力度。他建议应建立一套全新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完全摆脱过去的监管模式惯性。

   6起窝案涉及16人

  在本轮国企“反腐”中,还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那就是这些被查处国企高管人员,往往是查一案,顺藤摸瓜一锅端。在这被查处的80多人里面,有6起“窝案”,涉及16人。

  如本月13日,中纪委网站通报,凯远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张明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在半年前,山东省凯远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裁陈瑞斋就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3年,中石油窝案,也曾引发大众对国企“反腐”的持续关注。2013年8月底,包括两名集团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李华林和王永春在内,中石油一天内4名干部涉嫌违纪被调查。几天后,曾任中石油董事长的蒋洁敏被调查。2014年3月和5月,中石油玉门油田分公司先后有两名原副总经理被调查。

  赵晓建议,完善国有企业的现代化管理制度,实现企业的现代化运作。将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引入国有企业内部,完善企业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年终审计制度,实现企业监督和管理的去行政化。此外,还应建立和健全对国有企业的综合监督机制。在社会监管方面,全国人民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人,可考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国有企业实施监管和审查;在内部监管方面,应赋予企业内部员工管理和监督企业的权利。

   国企领域酝酿制度反腐

  毛昭辉认为,对国企的监管还要考虑廉政和勤政两方面的要求。因为国企是经济主体、在打击贪腐的同时还要考虑对企业的经济不要产生更多的影响。外部监督目前可能能解决一些问题,但是国企的覆盖面很大,光靠外部监督还是不够的,应关注如何继续完善内部监督。

  他表示,未来新的监管模式的构建应有两个核心:一,强化党的纪委、即国企监管部门的监管,就是体系内的监管;二,强化外部监管,比如小股东的监管,包括社会民众的监管,但是涉及到的最大问题就是国企的运营机制是不公开不透明的,所以无疑就是要修改原来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暂行规定,很多不适合当前的规定要重新修订。文/记者 王婷婷 王选辉 实习生 张莹

(原标题:通报国企案件为去年6倍)

编辑:SN146

文章关键词: 国企 腐败 我要反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