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商家遭遇合同陷阱 租个80平商铺实际只有60平

29.06.2015  10:07

  湖北黄冈的张先生在成都做生意有好几年了。今年2月28日,他在成都金牛区星辰路8号的商铺租赁合同到期了。商铺承包商告诉他,续租租金要从60多元每平米提高到80多元。租金涨了也就算了,张先生没想到的是,对方还提出来要在原来80平米的基础上,多计算一些面积。

  “租金可以涨,房子的大小也能变大吗?”张先生对此难以接受。他找到鉴定机构前来检测,发现商铺的面积只有60平米,与两年前签订的合同上的80平米相差了足足20平米,张先生因此多交了近3万元租金。

   商家投诉:实际面积和合同面积相差20平米

  6月28日,张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这件烦心事。2013年3月1日,他从二房东王先生手中租下这个店铺,用来做蜀绣生意。合同上写的是,甲方(王先生)同意将星辰路8号约80平方米的铺面租赁给乙方(张先生),租期从2013年3月1日到2015年2月28日截止。每月租金48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

  张先生说,就在合同即将到期时,房东告诉他要续租可以,但房租和面积要涨一点,他觉得难以理解:“涨房租是可以理解的,但房子就是这么大,面积怎么能涨呢?”张先生并没答应对方的要求,双方不欢而散。

  前不久,张先生请成都成房测绘有限责任公司测量商铺面积,结果吓他一跳。测算报告显示,商铺的使用面积只有60平米左右,与合同上签订的80平米相差了足足20平米。

  面积少了四分之一,按照约定的60元一平米的租金,张先生因此多交了租金3万元。

  “商铺租了整整两年多,合同到期后才知道面积不够!”张先生说,房东一直在欺骗自己,这才是他最气愤的。

   房东回应:80平米包括公摊面积

  28日下午,记者与商铺承包商王先生取得联系。王先生说,他和张先生签订的租赁合同上的80平米指的是公摊面积,他从街道办承包下来后,转租给一家美容院。后来美容院转让给张先生承包。“2013年签订合同时,张先生就已经认可了商铺80平米的面积。如今合同已经过期了,现在又说房屋面积不够。”在王先生看来,张先生纯属“找事”。

  记者拿到一份情况说明的资料显示,紧邻张先生商铺的另一家商铺店家证实,王先生曾多次提出要增加面积以及提高租金。这一说法,王先生承认,他确实提出这一说法,不过后来房子到期后,房屋被所有人领回去了,自己没有再继续承包。

   律师说法/

  对此,北京中伦文德(成都)律师事务所肖春律师说,按照现有的市场规则,合同上没有明确注明的,一般而言,住房是按建筑面积来算,商铺是按照使用面积来计算。

  那么,商铺租赁合同上的80平米虽然没有认定是何种面积,但这里可以认为是使用面积。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应该不大于3%。很明显,相差将近20平米,远远超过了规定核定的数值。

  另一方面,作为第二房东王先生应该知悉自己承包的商铺面积是多少,在明确知悉商铺只有60多平米仍按照80平米出租给第三方,违反了《合同法》诚实信用的原则,甚至涉嫌合同欺诈,商家张先生有权要求房东退还多收的租金。

  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秀江 摄影 吴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