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进行离任审计

12.11.2014  00:32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进行离任审计工作。目前,对赤峰市的审计已经开始,对鄂尔多斯市和牙克石市、乌拉特后旗3个试点单位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离任审计工作正在成立审计组,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并于11月上旬陆续进驻现场实施审计。

  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一项改革措施。自治区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同时成立了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6个课题工作组,细化了分工和任务,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分别到国土资源厅、煤炭工业局、林业厅、水利厅、环保厅、农牧业厅6个单位就土地、矿产、水、森林、草原等资源管理和监测评估情况进行了调研,了解掌握了相关资源的基本情况,并起草了土地、矿产、水、森林、草原、生态环境6个方面的审计初步方案,确定了试点审计对象。(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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