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签字背书”强化责任担当 更要注力与行动

09.06.2014  14:10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2014年06月08日 四川日报网)

  “签字背书”是干部责任的承诺,这种方式不但把干部的责任进一步“曝光”,让更多的群众知道,但是要肩负起这个责任就不能只是说说,而应该注力与行动,那么干部该如何做呢?

  明确自己的责任。权利对应的是责任,干部要清楚地认识到权为民所用,才能从思想上正确地认识权利,认识责任,才能转变固有的“官本位”观念,认清楚自己身上肩负的信任和期盼。

  强化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责任以“签字背书”的方式展现在大家的面前,是权利的亮相,更是干部主动地走在阳光下,展现在人民群众的面前,要强化党内和党外监督,让《意见》落到实处。

  常抓问题,常查责任不放松。面对“签字背书”不排除有的心存侥幸的干部,不但不履行自己的职责,更是把这当成一种“保护伞”,把自己藏在“暗处”,对于这种问题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惩不贷。

  “签字背书”是落实《意见》的有效方式,要正确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才能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纸上的转化为行动上的,抓好落实,以良好的党风政风赢得群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