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干部‘独霸’公车?”后续 举报车辆系公车镇干部被党内严重警告

24.05.2014  09:58

5月23日,洪雅县再次通报该县余坪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泽光被举报公车私用问题的进一步调查处理情况。据通报,经洪雅县纪委立案调查,经查实,被举报车辆川ZK1236实为余坪镇政府以租代买,属公车。李泽光非工作需要私自使用该车,属公车私用。

5月12日,洪雅县余坪镇回龙村原妇女主任邓述蓉,通过网络发布举报信,实名举报李泽光存在公车私用问题。

洪雅县纪委获悉后,立即派出调查组进行初核,并于次日及时公布了信访初核情况,随着事件的深入调查,被举报车辆实为镇政府以租代买。县纪委立即对此事进行立案查处。5月21日,经洪雅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泽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将其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同时,洪雅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将该车收缴,交由洪雅县金融国资局依据相关程序处理。李泽光系洪雅县纪检系统首个被处理的纪检干部。

我们能及时对李泽光作出处理,就是要以不回避、不包庇、向自己亮剑的正气和魄力,解决‘灯下黑’,深入推进正风肃纪,狠刹‘四风’突出问题。”洪雅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洪雅县纪委以查处李泽光问题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开通“四风”举报电话、设置“四风”举报信箱、专人处置“四风”网络举报,建立“四风”线索台账,对群众反映问题逐条逐项核实,不漏过一个问题。今年已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7件次,转立案19件。组建监督检查组,定期不定期采用集中检查、个别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工作纪律、公务车管理使用、公款大吃大喝等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已开展专项检查5次,对4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予以实名通报。对顶风违纪、边整改边违反的,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护短、绝不遮掩,已立案查处2名违反“四风”问题的科级领导干部,约谈11名相关责任人。

华西都市报记者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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