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干部任前公示 一般格式“简历+拟任职务+曾任职务”

23.08.2016  18:33

    8月18日,广元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实绩公示,广元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兴荣拟任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记者发现,区别于一般常见的任前公示,在此条任前公示中,多了关于拟任职者的工作实绩一段这样的表述:“李兴荣同志担任市财政局副局长以来,先后分管农业、经济建设、教科文、人事和采购中心等科室工作……

    干部任前公示到底公示什么

    对于干部任前公示内容,记者咨询了省委组织部相关处室工作人员,据其表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根据惯例,在干部任前公示时,一般会采取“简历+拟任职务+曾任职务”的形式,但在实际操作层面,这一公示制度在各地实践过程中又有了不少创新。比如说云南省要求任前公示都要增加工作实绩内容,广东要求省管干部成为考察对象前就要公示,宁夏石嘴山要求公示工作业绩和优缺点介绍,以及群众推荐得票数、市委常委会议票决数等。

    据记者了解,此则任前公示参照广元推行的《广元市县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任前实绩公示办法(试行)》。

    根据该办法,实绩公示对象主要为干部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县级领导职位拟任人选。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新提拔拟任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人选;二是平级调整担任县区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协秘书长,市级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审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具有行政审批和监察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前实绩公示时,主要公开拟任人选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主要特点和主要业绩等内容。在主要业绩一项,着重反映近3年来特别是现任职务上提出的工作思路、完成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实效,以及受到上级的表彰奖励等。

    据介绍,在民主推荐和严格考察的基础上,考察对象本人会填写实绩申报表,经所在县区、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后按程序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依据考察人选所在县区、单位党委(党组)提供的实绩申报材料,以及考察掌握情况和统计、目标管理部门的校核,对考察人选实绩进行甄别分析,作出客观评价并撰写实绩评价材料。市委常委会正式决定拟任人选后,拟任人选实绩公示同干部任前公示一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

    对于干部任前实绩公示,大家这样说

    普通群众:“以前哪个干部上、哪个干部下,我们只晓得啥名字、啥职务、多大年龄等一些简单情况。实绩公示后,要提拔的干部从哪里来,为老百姓办了啥子好事,一看就明白。

    各级干部:“有没有实绩,不靠嘴说,要干给群众看,亮给群众评。因为实绩公示了,让你造不了假,造了假老百姓也不答应。实绩公示制度既逼着我们干好前五年,更要干好后五年。

    组织部门:“实绩公示,对组织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干部实绩考核和实绩档案的建立,不然很难对干部的实绩作出甄别和准确评价。

    干部任前公示你最关心什么

    人民网曾推出调查“干部任前公示,您最关注的是什么?”截止当日22时,共有9425人参与了调查,其中将近60%的网友将票投给了“身边干部群众对他的评估意见”;17.5%的网友投票选择了“曾经做出的决策部署工作实绩”;“父母子女配偶等家庭基本状况”,得票率为16.4%。

    从整个调查的投票情况来看,网友对干部任前公示最关注的还是“身边干部群众的意见”,可见无论“金杯、银杯”还是老百姓的口碑更为重要。

    附:

    李兴荣拟任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广元发布任前实绩公示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程文雯)日前,广元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实绩公示,李兴荣拟任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李兴荣,男,汉族,广元昭化人,1966年12月生,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函授本科毕业,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12月任广元市利州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长,2007年7月至今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拟任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李兴荣同志担任市财政局副局长以来,先后分管农业、经济建设、教科文、人事和采购中心等科室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积极争取经济建设专项资金、农业专项资金、教科文卫专项资金等,全力助推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推动财政工作改革创新、提质增效,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着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化解政府债务,有效降低了财政风险。所分管的多项工作受到中央、省、市表彰,农业财政工作连续多年荣获省财政厅“一等奖”。个人近5年年度考核有4年为“优秀”等次。根据《广元市县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任前实绩公示办法(试行)》规定,现对李兴荣同志拟提拔担任正县级领导职务进行任前实绩公示。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839-12380,0839-3260461(传真),18048112380(短信),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12380.gy169.net。(记者 林凌)

责任编辑:吴俊凡 来源: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