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常委:城市名字太土要更名等提案不靠谱

07.03.2014  14:49

  央广网北京3月7日消息,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就如何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在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举行十二届二次会议第二场记者会,邀请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卞晋平,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刘佳义,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九三学社中央专职副主席赖明,全国政协委员、原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会长、中国报业协会副会长李东东就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日报记者:有的委员表示,政府部门对委员提案的回复态度很好,但是很多提案并没有结果,政协怎样推动提案的真正落实?请问赖明委员,提案办理是政协加强民主协商的重要环节,请问赖明委员这方面的感受和认识?

  赖明:两个问题我一并回答。第一个问题,政府部门对我们很多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态度很好,但是效果不理想。这个问题要两方面看,首先态度很好是必然的,大家都注意到我们国家的协商民主在逐步地推进,在深度上、广度上都在快速推进。态度好,这是政府部门对政协委员最起码的尊重,如果做不到,态度还不好就很麻烦了。提案办不好或者效果不理想,这要客观分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时候,的的确确是委员的提案太宏观,理论上讲的很清楚、讲的很对头。作为提案的办理单位或者部门,我认为你说的是对的,所以我的态度非常好,但是你的东西太空,我的确做不了,这是一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有的提案本身就比较“雷人”或者比较夸张或者不靠谱,但是不能说不对,他有他思考问题的方法。举几个例子,有委员提出这样的提案,“现在很多干部或者干部升级的时候出了问题,因为想升级的人很多,怎么办呢?他提出建议是否可以增设新区,解决地方的局处级干部任职难的问题。”这样的提案能做吗?如果我作为中组部的同志,我可能给你一些回答,可能比较委婉、比较客观的讲。但实际上没有办法操作。

  前一段大家很关心房价,有委员提出房价哪怕涨到一千万一平方米也是合理的。这太离谱了,可能经济学上讲有一定道理,但是政府部门怎么办呢?他不能批评你。只能态度很好的说感谢您对房地产市场的关心。态度肯定要好。

  的的确确有一些比较雷人的提案,比如有的委员提出某某城市的名字太土了,是否要更名。我们国家有很多城市确实名字比较土,不能因为现代了,就改名字。

  还有一种情况可能有些提案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比如大家关心的雾霾,雾霾的产生不是一朝一夕,雾霾的治理也不是一朝一夕,是长期的过程,是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共同努力的,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说他的态度很好,举措也落实,但是真正要实现雾霾彻底的治理还需要时间。

  总体来讲,政府的有关部门,特别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委员们的提案办理以后,应该讲他们的态度总体是好的。具体办理过程中怎么样落实?措施基本上是得力的。的的确确有一些落不实的,是客观存在的,也不排除有的政府部门可能就有相互推诿、互相推卸责任的可能性。我们相信,只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规定精神,这个问题会得到很好的解决。

  关于第二个问题,提案办理协商。人民政协有四种主要协商形式:提案办理协商、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这四种协商形式都是在办理提案,绝大多数都是在办理提案。对口协商,就是可能很多委员对某一方面的问题提的很多。比如房价的问题、雾霾的问题,政协就会组织有关委员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我们就很多委员关心的问题对口进行协商,这也是一种提案办理形式。再比如专题协商,可能很多委员对某个问题如城镇化问题关心很多,全国政协就会组织相关委员、协调相关部门对相关提案进行专题协商。

  界别协商,比如我是九三界别的,九三界别的委员基本上是科技界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这个政党关心的诉求肯定和社会方方面面的诉求有差异。这时候我们可能就某些问题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诉求甚至提案和建议。这时候全国政协或者中央有关部门,或者中共中央,就会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专门的界别协商。刚才李东东委员讲了新闻出版界别协商的情况。

  提案办理协商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协商形式,它可以单独的表现为对所有的提案进行办理的协商,也可以表现为包括对口协商、专题协商甚至包括双周协商座谈会,包括佳义介绍的建筑产业化的提案是九三学社中央提出的,这个提案也是全国政协进行第二次界别协商的主体内容。总的来讲,这几种协商形式还要不断地完善,使我们的协商更加广泛多层制度化。

(原标题:赖明:委员态度好应当 落实还需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