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

31.03.2016  10:47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新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署推进上海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中心;通过《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引领西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草案)》。
  会议确定,在现有11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基础上,再新设河南郑洛新、山东半岛、辽宁沈大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涌现更多创新活跃、特色突出的升级发展新“尖兵”。同时会议决定,采取新模式,用3年时间在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探索在鼓励创业创新的普惠税制、投贷联动等金融服务模式创新、股权托管交易市场、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简化外资创投管理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实施一批攻克关键共性技术、解决“卡脖子”瓶颈的重大战略项目。
  会议认为,培育发展成渝城市群,走出一条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互促共进的新路子,对推进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战略契合互动,释放中西部巨大内需潜力,拓展经济增长新空间,具有重要意义。会议通过《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强调要以强化重庆、成都辐射带动作用为基础,以创新驱动、保护生态环境和夯实产业基础为支撑,建设引领西部开发开放的城市群,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同发展格局。主要任务:一是实施生态共建环境共治,严格保护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强化水资源安全保障,建设绿色城市。二是壮大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农林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商贸物流、旅游、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有序承接产业转移。三是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中外产业和创新合作平台建设,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铁路、公路网络,畅通对内对外开放通道。加快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四是建立成本共担利益共享协同发展机制,推动资本、技术等市场一体化,因地因城施策促进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鼓励农民就地创业就业。五是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努力打造产业优化、生活优质、环境优美的“新成渝”。
  解读
  长江经济带上将形成三大城市群
  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引领西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分析认为,培育发展成渝城市群,将助力打造区域发展重要增长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开放发展,形成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一批城市群,有力推动了东部地区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增长极。但与此同时,中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城镇化发展很不平衡,中西部城市发育明显不足。
  专家认为,在中西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地区,加快城镇化进程,培育形成新的增长极,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梯次拓展,推动人口经济布局更加合理、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强调要以强化重庆、成都辐射带动作用为基础,以创新驱动、保护生态环境和夯实产业基础为支撑,建设引领西部开发开放的城市群,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同发展格局。
  会议认为,培育发展成渝城市群,走出一条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互促共进的新路子,对推进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战略契合互动,释放中西部巨大内需潜力,拓展经济增长新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未来,随着规划的逐步实施,我国在长江经济带上将形成“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的布局,更好地形成合力,助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过,也是我国城市群加快发展的最新注脚。去年,我国发布《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这对加快中部地区全面崛起、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今年初,我国发布《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不仅明确了其四大战略定位,更提出了2020年城市群整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等发展目标。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提升山东半岛、海峡西岸城市群开放竞争水平。培育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发展壮大东北地区、中原地区、长江中游、成渝地区、关中平原城市群,规划引导北部湾、山西中部、呼包鄂榆、黔中、滇中、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城市群发展,形成更多支撑区域发展的增长极。促进以拉萨为中心、以喀什为中心的城市圈发展。“区域发展很大程度上是由城市带动的,农村发展也主要依靠城市带动和辐射。随着城镇化进程中城市数量的增加,新的城市群特别是中西部城市群会持续出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此前介绍,下一步,在中部和西部可能会出现若干个相当于沿海三大城市群规模、人口达到上亿级的城市群,这对于区域协调发展是一个巨大推动。(记者 陈炜伟)
  链接
  国家发改委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30日称,已于近日下达《2016年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1亿元专项补助资金支持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自2012年起,国家发改委每年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1亿元,作为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支持西部地区谋划关系西部大开发全局、对西部地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储备了中巴铁路、包头-西安-海口西部高铁通道、川渝环盆地城际铁路、平陆运河、川渝跨流域调水等一批有影响、能接续的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