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 研究部署大数据发展和水污染防治工作
11月30日,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川 省加快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审议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
《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全省大数据产业集群基本形成,聚集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数据骨干企业和众多新型企业。政府数据资源有效整合、有序开放,初步建立大数据开放与管理机制。到2020年,建成国内一流的大数据产业 基地 ,全省大数据产业体系基本健全,各类数据资源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有效流转和广泛应用,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成为全省新兴支柱产业。《实施意见》从推动大数据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集群、加快大数据资源集聚、推进大数据应用、营造大数据产业发展环境等5方面,提出建设大数据产业基地,构建大数据产业设备制造体系;利用大数据实现政府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透明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大数据监督和技术反腐体系;在宏观调控、社会信用、智能制造、产业转型、食品安全、交通、旅游等10多个领域推进大数据应用等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快制定面向政府信息采集和管控、敏感数据管理、数据质量、数据交换标准和规则、个人隐私等领域的大数据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建立政府和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共享机制,设立大数据交易所(中心),构建门类齐全的大数据交易平台,推动部门、行业数据有序开放,探索开展大数据定价、交易和规范使用,促进数据资产化。强化大数据环境下信息安全认证体系建设,依法依规打击数据滥用、侵犯隐私等行为。支持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创投基金、创业种子基金。对符合条件的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用电执行大工业电价,优先列入大用户直购电范围。建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建设大数据省级智库,组建政务数据与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机构。
《工作方案》明确,以强力控制和削减总磷污染为主攻方向,岷江、沱江两大流域强化控源减排,金沙江、嘉陵江、长江干流(四川段)三大流域以及黄河(四川段)加强保护和整治并重。《工作方案》提出,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18年底前,县城城区以及其他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探索采取横向资金补助、对口援助、产业转移等方式,开展跨界水环境补偿试点;各市州自2016年起,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都要向社会公开;2020年底前,单一水源供水的各市州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改革建立专职外部董事队伍的意见》和《关于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指导意见(试行)》。
会议学习了二战后的国际法及其发展趋势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