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帮扶去产能企业职工就近就业创业

18.07.2016  20:40
核心提示:近日,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立足部门职能积极帮扶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就业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                 近日,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立足部门职能积极帮扶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就业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开展“创业指导进企业、进厂区、进矿区”活动。

 

  工商总局表示,化解过剩产能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妥善安置职工是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强调要多措并举,通过支持企业内部分流、促进转岗就业创业、实行内部退养、运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等多个渠道进行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其中促进转岗就业创业,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责无旁贷。

 

  《通知》提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持续推进,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帮扶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创业就业纳入整体工作,融入履职过程。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扩大各类市场主体总量,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特别要支持培育适应当地经济产业特色和化解过剩产能职工技术专长的创业创新载体,为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就地就近转岗创业就业创造条件。

 

  《通知》要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创业的特点和自身意愿,鼓励引导他们创办简便易行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小规模经济实体和利用互联网创业,为他们提供便捷优质的咨询、注册服务。指导化解过剩产能职工通过小微企业名录,了解中央和地方有关创业扶持政策,熟悉申请扶持政策的办事流程,帮助他们运用扶持政策解决创业、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指导他们依法运用商标、广告,依法年报公示,规范经营,积累商誉,提高市场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