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货物上公交 该不该“扯货票”?

08.08.2014  21:04

四川在线消息(李梅 四川日报记者 段玉清)昨日,一则《资阳坐公交要收“货钱”?》的网帖引发不少资阳市民的关注。根据网友“S-D”爆料, 8月7日早7点左右,资阳公交3路车上,由于背了一个装满莴笋的背篓,一名乘客被司机要求多交2元钱的“货票钱”。8月8日,记者搬了一台长宽均为0.35米,高为1.1米的饮水机搭乘多辆公交车,看这些公交有没有让“扯货票”?

8月8日13:30分,在资阳市雁江区南门口公交车站,记者将一台长宽均为0.35米,高为1.1米的饮水机搬上车牌号为川M25596的3路公交车,按正常收费标准,记者投币两元,公交司机没有要求记者补交“货钱”。下午14点左右,在雁江区静苑小区,记者又将饮水机搬上了10路公交,公交司机同样没有要求记者“扯货票”。

携带大件物品坐公交到底收不收“货钱”?在雁江区东门附近,记者采访了几位居民。“宝台镇飞虹村的一位黎姓村民经常乘坐5路、6路公交车往返于资阳城区和宝台镇。据了解,每天早上,宝台镇不少菜农经常挑担进城卖菜,坐公交是菜农们最常用的交通方式。“司机经常会问挑担的人要一元或两元的货费。”这位村民表示。

同时一位吴姓市民表示,早晨坐公交经常遇到司机向菜农加收货钱的情况。“公交车本来空间就不大,挑菜上车,就会少载许多乘客,司机加收钱也能够理解。

扯货票”的行为到底存不存在,合不合理?资阳一名公交司机表示,“按相关规定,如果货物重、占用位置宽就要‘扯货票’,货票一般不超过一位乘客的票钱。”对此,资阳市公交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允许“扯货票”。

目前资阳尚无相关明文规定。货物挤占了乘客空间,适当收货费为合理行为。这一行为在我省其他市州也普遍存在。”资阳市运输管理局局长刘庆玖表示,“货费收取范围也仅限于达到一定重量的农产品、大宗物件,一般乘客携带的小背蒌、大箱包、小件物品不收费。

资阳市4150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宁也表示,“扯货票”行为属于合理的行业规定。但为保障公交公司及乘客的权益,“希望能出台相应的明文规定。

其他地方公交收不收“货钱”?

武汉市:

根据2013年实行的《武汉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及轮渡乘坐规则》第六条规定,单件重量不足20公斤或单件面积不超过0.3平方米的行李物品可免费携带。单件重量超过20公斤不足50公斤,或单件面积超过0.3平方米不足0.5平方米的行李物品按相应的同程票价付费;

广州市:

2009年起实施的《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守则》第九条规定,一名乘客可以免费携带重量在10公斤以下或体积在0.02立方米以下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物品重量在10公斤以上20公斤以下或体积在0.02立方米以上0.05立方米以下的,应加投一人车费。重量在20公斤以上30公斤以下或体积在0.05立方米以上0.1立方米以下的,应加投两人车费。